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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这211人驾驶证被停用了!快看看有你吗?(附名单)
近日,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公告》,公布211人因违法未处理或超分,驾驶证被停止使用。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现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共211人,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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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握滨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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