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关注 | 达旗妇联寻找“达拉特最美女性”活动开始啦!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3周年,发挥优秀妇女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旗广大妇女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围绕全旗深化“八大构筑”战略、全力实施“七大行动”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达拉特旗妇女联合会决定开展“多彩达拉特 巾帼在行动”系列活动,现将寻找“达拉特最美女性”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寻找类型
“最美家庭”、“最美巾帼志愿者”、“最美巾帼创业者”、“最美巾帼岗位标兵”、“最美巾帼抗疫先锋”。
二、寻找名额
拟寻找达旗妇联首届“达拉特最美女性”80名。
三、寻找条件
(一)“最美家庭”条件
能够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国学经典,家庭文化氛围浓厚,子女学业有成,团结邻里,互敬互助,在群众中有良好声誉,孝敬父母、尊重长辈、通过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致富,当好致富带头人,有致富主导产业家庭,有奉献精神,经常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致力公益、扶危济困、乐于助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二)“最美巾帼志愿者”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参加相关单位或部门组织开展的社会公益活动,服务业绩显著,在巾帼志愿服务中贡献突出。热心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特别是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域社会治理、婚姻家庭辅导、家校社共育、扶危济困等方面,事迹突出、群众广泛认可的优秀个人。
(三)“最美巾帼创业者”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主创业,自强不息,创新进取,有感人的创业历程和催人奋进的创业事迹,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实经营,有强烈的开拓创新精神和科学发展理念,热爱公益事业,积极服务社会,服务妇女,扶弱帮困,乐于奉献。
(四)“最美巾帼岗位标兵”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职业道德高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在创建和谐社会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立足岗位、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参与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文明建设,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创造一流业绩,展现巾帼风采,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五)“最美巾帼抗疫先锋”条件
在疫情面前,挺身而出,奔赴在支持抗疫、医疗救护、宣传劝导、防疫值守、社区联防联控、新闻宣传、爱心捐助、卫生消杀等战疫一线,以身作则,肩挑重担,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寻找方法及程序
1.宣传发动。接到通知后,各单位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有序组织开展推选工作。
2.推荐呈报。各推荐单位按照发扬民主、公开透明、层层把关的原则,确定推荐人选,在上报前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推荐对象。
3.旗妇联将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对推荐对象进行充分酝酿,认真审议后,征求旗纪委监委、旗公安局、旗人民法院、旗信访局等部门的意见后,将在“三八”期间对寻找名单进行揭晓,并对“暖心故事”进行线上展播。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各推荐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务必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达旗妇联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齐乐,联系电话:0477-5212027。
(二)报送材料:推荐表(推荐表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扫描)、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工作照片3张(jpg格式,像素不低于768×1024)、汇总表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1730712469@qq.com,二级单位参评人员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推选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寻找“最美女性”是宣传女性典型、展现妇女风采的有力载体,是引导广大妇女学习“最美”、践行“最美”、争当“最美”的具体举措,各单位精心组织,认真推选,真正把各行各业各领域中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女性推选出来。
(二)严格标准程序。各推选单位要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和程序,坚持注重品德、实绩和贡献原则,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并征求同级党委的意见,综合审定、严格把关。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推荐单位运用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工作方法,加大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地发动广大妇女群众参与,并将本次推选活动同“巾帼学习党的二十大”宣讲活动结合起来,宣传新时期妇女的发展进步和妇女工作的成效,广泛凝聚妇女人心,汇聚巾帼奋进力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