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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一男子“结婚趴”后遗失4万元礼金,结果被……

2018-01-15 关注昌吉

结婚是件大喜事

新郎官却一不小心把所有亲友给的红包礼金弄丢了

这可急坏了大家

2017年12月29日

昌吉一新郎官在“结婚趴”后

把4万元的红包礼金不慎丢了

幸好第一时间向警察求助


    

   重新看到失而复得的手包,四万元结婚礼金也分文不少,潘先生十分激动,不停向警方表示感谢,并在2017年1月11日下午向亚心广场便民警务站送来了锦旗,以感谢他们的帮助。


未妥善保管遗失物应担责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按《刑法》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处罚,数额较大,拒不归还,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来源:新疆晨报

记者 任燕 通讯员:方凯 马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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