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再也不用“摸黑”过日子了! 我省这些无户口人员终于能落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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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证件丢失的可以落户
无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人员可以落户
多年“摸黑”过日子的“黑户”们
终于可以拿到属于自己的户口簿了
……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7万名无户口人员通过补办户口登记享受到了与普通居民一样的社保、医保、子女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历史遗留的“黑户”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看点
01
未办《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
无需亲子鉴定即可落户
案例“以前因为不知道政策,一直没到公安机关给孩子办理出生手续,要不是咱民警负责任,我儿子可能还得继续‘黑’下去,真得感谢政府的好政策。”看着自己的儿子郭明拿着“等了”他16年的户口簿和身份证,郭先生心里感慨万千。
针对无户口人员大多经济条件较差、无力负担亲子鉴定费用的实际情况,吉林省公安厅从制度设计层面着手,将民警调查核实作为核查无户口人员身份的主要手段,有效减轻了群众费用花销。“只要是通过调查核实可以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的,一律不再要求群众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对调查核实无法确认,需要进行亲子鉴定认定身份,但家庭经济困难的,我们采取协调有关部门减免亲子鉴定费用的方式帮助解决。”省公安厅户政总队总队长侯国田介绍。
四平市公安局争取100万元专项经费,为经济困难的无户口人员家庭免费进行亲子鉴定。对在校学习的无户口儿童,优先安排亲子鉴定、优先解决落户问题。在铁东区三马路小学念2年级的小明就是通过免费亲子鉴定解决的落户问题。
看点
02
政策外生育无户口人员
可以先落户后缴纳社会抚养费
案例“我是家里的老四,上面有三个姐姐,因为交不起超生罚款,家里一直没给我办理户口。要不是民警主动找到我,我的孩子搞不好都要随母姓了。”拿着刚办好的户口簿,敦化市民小李感慨万千。
“计划生育政策实行初期,有的地区擅自将缴纳超生罚款和超生儿童落户挂钩,人为设置落户障碍。针对这一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我们在与省卫计委等部门反复沟通协商后,将先交纳社会抚养费才能落户的政策调整为先办理落户,后由公安机关将相关情况通报卫生计生部门。只要群众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出生证明材料,就可以先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这样一方面维护了每名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权益,一方面也便于卫生计生部门更好的掌握人口超生情况。”吉林省公安厅户政政委林莉介绍。
截至目前,全省共为9482名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户口人员和8906名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办理了落户。
看点
03
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排除走失、
被拐嫌疑后即可落户
案例2016年初,白山、延边两地公安机关在开展无户口人员排查时发现辖区内的大石头林场、松江河林场等地有27名林场职工子女未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他们当中大部分是因为没有办理收养手续造成的事实收养无户口员。对此,派出所民警深入林区和场站逐家、逐户走访群众调查,最终为这27名历史遗留的“黑户”群众办理了落户。
“从各地开展无户口人员摸排情况看,农村地区和偏远林区民间抱养、过继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数量较多,收养家庭或出于保护家庭隐私或因为不了解国家收养政策,大多不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民警入户调查时群众也不愿配合。”省公安厅户政总队总队长侯国田介绍。
针对这一实际问题,各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按照省厅统一要求,将摸排掌握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名单分解到具体管片民警,民警通过入户走访、询问亲属、发函协查等方式核查其身份信息,排除违法犯罪分子“漂白身份”以及走失、被拐人员嫌疑后,按程序转户籍内勤办理落户手续。截至目前,已累计核实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身份信息9177人,全部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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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转载·吉林日报
编辑:一鑫
审核:怀楠
监制:王林、金可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