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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牛角有话说】顺走手机的不是大妈,是小偷

2017-09-15 吉林之声



吉林新闻综合广播特约评论员·牛角


    【738说热点】请听评论《顺走手机的不是大妈,是小偷》。


     近日,武汉一女大学生因低血糖发作,晕倒在地铁,幸遇一群好心人救助,将她扶到站台座椅上休息。蹊跷的是,女生清醒后发现,她手中的手机和身份证不翼而飞。有人拍摄的视频无意中记录了真相:一名身穿花衣服的大妈趁乱将手机塞进了自己包里。随后,女大学生反复拨打自己的手机,终于联系上大妈,可对方竟索要800元酬金。该如何看待这件事?来听听本台特约评论员牛角的评论《顺走手机的不是大妈,是小偷》。



      有人问了,明明是个大妈,你怎么就说不是?这就要看我们怎么理解大妈这个词了。大妈这个词,按字面上理解,是上了年纪的女性。但在今天这个舆论场里,大妈不仅仅是单纯意义上的上了年纪的人。大妈这个词所代表的,是一个群体,是我们这些年轻人的长辈。大妈这个词也可以指代一种生活方式,老一辈人的生活方式。而这种生活方式,和年轻一代人格格不入。


      在年轻人看来,老年人的很多行为习惯是他们不能接受的,比如逼年轻人让座,占年轻人球场,替年轻人相亲,这些行为都让年轻一代感觉自己的生存空间和自主权受到了打扰甚至是侵犯。然而老人们却没有这种感觉,他们觉得这一切都理所当然,天经地义。这是双方冲突矛盾的地方,彼此看不惯对方的观念和生活方式。说白了就是有代沟。只不过年轻人掌握网络话语权,所以大妈这个词就越来越刺耳了。



      那么新闻里顺走手机这位大妈是我所描述大妈吗?当然不是,这里称她一声大妈仅仅是因为她是上了年纪的女人。但她的行为,无论放在哪个群体里,都不会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甚至于,把她的行为放在任何国家、任何民族、任何年代,都不会有人认可。她这不是观念或习俗问题,她这是犯罪。而犯罪可绝不是老一辈人的观念和生活方式,所以必须要把这个人从大妈这个群体里给择出来。所以我说,这个人不是大妈,而是小偷。


      这个女人的行为,叫做趁火打劫。她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根据刑法规定,盗窃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处以罚金。什么叫数额较大呢?财物价值超过1000元就算。一个能索要800元酬金的手机,价值显然超过了1000元。除了盗窃,我想她还触犯了敲诈勒索罪。搞笑的是,她居然把这800元称作酬金。如果你捡到别人丢失的财物向失主要钱,那叫酬金,偷了人家的财物要钱,那叫赎金。


       对于我们嘴里的大妈,我们的态度可以是批评或指责,这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对偷走手机的大妈,批评和指责是不够的,这是敌我矛盾,需要法律的制裁。如果仅仅是偷走手机,我们还可以说是一时财迷心窍,但事后失主找上门来还要勒索钱财,这就意味着她不是一时想错了。她的行为,才真的可以称作是坏人变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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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牛角、赵飞、小钊

审核:怀楠

监制:王林、金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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