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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平罗县原县委书记杜迁因非法收受财物近600万元 一审被判13年

2015-05-01 宁夏日报 居家中卫



4月30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平罗县原县委书记杜迁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杜迁有期徒刑13年,对其违法所得的受贿款尚未追缴的85682.87元继续予以追缴,对其受贿所得的登记在李某名下商业房依法予以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杜迁自2006年起至2013年间,利用担任永宁县县委副书记、银川市兴庆区区委副书记、平罗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汪斌的示范基地贷款、马廷福开发地拆迁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588.49万元、5000美元、10000欧元。案发前,被告人杜迁主动退还大部分受贿款。


法院审理认为,杜迁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杜迁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在立案前退还大部分赃款,案发后退缴赃款,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徐佳敏 张涛)


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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