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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谣言】警方辟谣:车上没有灭火器三脚架扣6分罚200元是谣言!

2015-08-27 居家中卫


今年6月底7月初和最近,很多网友在朋友圈中疯狂传播这样一条消息:“收到消息通知各位好友:走高速的注意了,高速口从7月1号(这次是9月1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脚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请自备,紧记!”

那么,这两次的消息是不是真实的呢?

原来如此


高速交警的回答是:假消息!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 “三脚架”是什么东西?它的正确叫法应该是“三角警告牌”!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装备符合GB19151规定的三角警告牌,三角警告牌在车上应妥善放置。


这个三角警告牌在买车的时候,都会跟着维修工具,千斤顶等附件一同放在车内的,除非您特意不带着它。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下关于车辆“灭火器”有哪些规定?


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2014)第六章“检验要求”中关于灭火器的检验要求为:“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配备的灭火器应在使用有效期内”。即,中型及以上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强制要求配备灭火器,其它车辆没有要求。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规定,客车是指,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汽车,包括驾驶人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个。


那么问题来了:


1、如果不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施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提示:如果中型及以上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没有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交管部门将依据“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对驾驶人进行处罚,但不记分。虽然不扣分,为了安全,请携带车载灭火器,尤其目前处于夏季,车辆自燃的风险非常大,因此,带上灭火器等于带上了安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扣3分。


提示:如果你的车没有配备三角警告牌,那么在发生故障或者事故后不设置警告标志也会被扣分的。其实,在发生事故后不放置三角警告牌是非常危险的,极易发生二次事故,为了安全,请随车配备三角警告牌。


2、交管部门是从7月开始进行机动车安全检查吗?

其实,对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的安全检查,是公安交管部门的常态化工作,并不是指定某月某日才开始。



居家中卫提示:警方在高速路出入口开展检查灭火器、停车三角架的专项行动网上传言虽然不属实,是随车携带灭火器、反光三角架确实很重要。无论是否为强制,司机朋友车内最好放一个,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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