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两项人才激励新策奖励各类英才 奖金最高10万元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中卫英才”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和《中卫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表彰奖励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中卫英才”奖是我市人才工作最高奖项,获奖者每人一次性可获奖金10万元。《中卫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管理办法》是我市首次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为关键词出台的人才激励新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可一次性获政府特殊津贴1万元。两项《办法》自出台之日起,每2年选拔一次,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中卫英才”奖每次评选一般不超过10人,评选对象须是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人才中的优秀人才,参加评选人员不受单位、行业、身份、学历、职称、年龄、户籍等限制。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次选拔不超过30名,在我市公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对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重大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均可申请政府特殊津贴。市政府将重点选拔在科研、教育、文化旅游、文艺创作、卫生、工业、农业生产及科技推广等第一线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加快我市发展,促进市场经济运行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专业人才和新型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申请人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等资格),企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申请人员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等资格)。参加以上两项评选的对象必须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技术,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求实的作风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并且取得过一项业绩成果:获得过国家级、自治区级人才奖项;在工业、农业、教育、医学、文艺、体育、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等各行业领域、岗位上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在一些项目、行业领域中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转化等,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重要影响。符合条件的评选对象可由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同行业专家或本人按照条件和程序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推荐、自荐。(中卫日报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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