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法苑17】容留他人卖淫抽提成 中卫一招待所老板被拘役3个月,罚金3000元!
为获取蝇头小利,招待所老板孙某竟利用自己在火车站旁经营的招待所为卖淫女提供卖淫场所,并从中每次收取每次10元的提成。近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容留卖淫罪,依法判处孙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5年10月以来,孙某在其经营的招待所内先后容留李某、杨某从事卖淫活动,约定卖淫女每次收取嫖资50元,其从中抽取10元。2015年12月8日,李某、杨某在其招待所内卖淫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至此,孙某以嫖资提成的方式,获利四百余元。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容留卖淫罪。孙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黄滢)
中卫中院中标承担的自治区法学会研究课题顺利结项
近日,中卫中院通过中标方式承担的2015年度自治区法学会研究课题《民事撤诉制度研究》通过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的评审验收,顺利结项。
近年来,中卫中院十分重视理论调研和课题研究工作,每年均成立课题组积极参加自治区法学会的课题招标并顺利通过评审验收。这是该院第三次中标并通过自治区法学会研究课题。该课题组坚持问题导向,以民事撤诉制度的运行实践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民事撤诉制度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进行了全方位的考察辨析,审视了民事撤诉制度存在的三个方面的现实困境:民事撤诉制度的立法缺位、法院审查撤诉的权力错位、当事人撤诉程序的权利越位,进而探讨了民事撤诉制度存在困境的成因,并在此基础上以司法的有效实施为基点,着重从制度革新和实践规范两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民事撤诉制度的现实路径。
该课题得到了自治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评审专家的一致好评。课题的顺利结项,有效解决了司法审判实践中的问题,同时也进一步拓宽了该院的理论视野,提升了调研水平,夯实了调研基础。(孙静)
交流知识 开阔视野 丰富生活 增进情感 展现自我
中卫中院“法官沙龙”创新法院队伍建设途径
近日,中卫中院举办首期“法官沙龙”,该院各年龄段、各审判职级、各工作部门的10余名干警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围绕“庭审记录方式的改革”主题进行了开放式的交流、讨论、辩论,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看法,收到了交流切磋、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预期效果。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郝正智代表院党组对首期“法官沙龙”的举办表示祝贺,并主持、参与了干警们的交流、讨论。
首期“法官沙龙”得到了该院广大干警尤其是年轻干警的热烈响应和积极参与,他们围绕“庭审记录方式的改革”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对庭审记录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未来改革完善路径进行了研讨交流。两个小时的讨论过程中,与会干警在轻松而热烈的气氛中踊跃发言,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不时碰撞出智慧的火花,达到了以交流促进步、以探讨树理念、以分析辨方向的目的。
郝正智副院长指出,举办“法官沙龙”是中卫中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打造“学习型法院”、促进“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抓手,也是拓宽法官交流渠道、开拓干警视野的创新举措,更是完善法官培养机制、提高队伍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法官沙龙的举办为干警们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搭建了坚定信念、交流知识、开阔视野、增进情感、展现自我能力的平台,对于进一步提升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促进相关实务工作开展、完善院内学术交流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要求,要不断创新“法官沙龙”的形式,深化研讨交流,突出讨论成果展示,彰显干警综合实力,调动更多干警积极参与。
未来,该“法官沙龙”将由该院各部门围绕干警们关心的工作、生活热点,自行确定主题,不定期组织举办。(黑学文)
本栏目由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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