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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活动】全市群众舞蹈声乐合唱培训班和全市群众文艺汇演两大文化活动,有兴趣你就来!

2016-05-15 居家中卫

关于举办“文化大讲堂”全市群众

舞蹈、声乐(合唱) 

培训班的通知


  中宁县、海原县文化馆,沙坡头区文体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沙坡头区各镇(乡)文体中心、文艺团队:

  为进一步丰富广大人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大力推进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全民文化艺术素养,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定于近期举办《文化大讲堂》全市群众舞蹈、声乐(合唱)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5月21日(周六),早9:00 -12:00时,下午2:00-5:00时,舞蹈在中卫市文化馆一楼排练厅、声乐在二楼合唱教室举办。

  二、参加培训人员

  两县两区乡镇群众文化骨干、各文艺团队、文艺爱好者及舞蹈、声乐专业学生均可参加培训。

  三、培训老师及内容

  汪一搏(男,汉族,北京舞蹈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青年教师,国家三级舞蹈编导,北京舞蹈学院MFA(艺术硕士),中国舞蹈家协会教育委员会委员,银川广电艺术团总团艺术总监兼业务团长,原成都军区战旗文工团舞蹈编导,作品先后获得国全国舞蹈比赛创作银奖,全国大学生艺术节金奖,四川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金奖,全国回族舞蹈大赛银奖,四川省首届青年舞蹈比赛授予“青年舞蹈家”称号)。

  授课内容:

  1、舞蹈基础训练 

  2、优秀舞蹈作品赏析

  艾博文(女,满族,全国声乐教育优秀教师,合唱指挥学科带头人,毕业于民族声乐最高学府中国音乐音乐学院,东方歌舞团(原国家歌舞团)独唱演员,银川广电艺术总团艺术顾问。先后就职于东方歌舞团、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宁夏歌舞剧院、银川艺术剧院等均担任独唱演员及声乐艺术指导,先后获得国全国民族声乐比赛金奖、西部民歌大赛金奖,全国少儿歌手电视大奖赛银奖,文化部全国少儿合唱比赛优秀指导教师等)。

  授课内容:

  1、民族声乐训练与演唱技巧

   2、优秀合唱作品排练

  四、几点要求

  1、请中宁县、海原县文化馆、沙坡头区各乡镇文体中心负责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文艺骨干、团队、学生和社会各界爱好者积极参加培训。

  2、报名时间从5月13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

  3、培训免费,参训学员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4、参加培训的学员于5月21日早8:30分在中卫市文化馆一楼报道,8:50进入排练厅参加培训,下午培训结束后自行返程。

  5、培训学员自带练功服。参加培训的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班纪律,按时签到,不得无故旷课。

  6、请将参加培训的报名表及相关信息于5月20日前发至中卫市文化馆邮箱(409241179@QQ.COM)。

  联 系 人:段慧芳  杨乐乐

  联系电话:0955-7012027

         15909657383   13649553406

附件: 

  报名回执表

 

  单位(学校)

  姓 名

  年龄

  性别

  联系电话

 

        中卫市文化馆

        2016年5月12日



活动二:

关于组织开展“欢乐中卫”

全市群众文艺会演活动的通知


  中宁、海原县委宣传部、文旅广电局、沙坡头区工委党群工作部、文体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海兴开发区、社会事务局、中央区属驻卫各单位、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及政府三届五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丰富城乡广大干部群众文化生活,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根据自治区文化厅《关于组织开展“欢乐宁夏”全区群众文艺会演活动的通知》精神,定于2016年5月至6月,举办“欢乐中卫”全市群众文艺会演,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突出服务农村、服务基层导向,培养优秀群众文艺人才,繁荣群众文艺创作,丰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中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二、时间及范围

  2016年5月初至6月初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

  初赛:5月3日--5月15日(两县两区所在地);

  复赛:5月3日--5月26日(中卫市文化广场);

  决赛:5月26日(中卫市文化广场);

  评选出的获奖节目组台参加全区组织举办的“欢乐宁夏”群众文艺会演。

  三、内容及要求

  (一)音乐(声乐、器乐)、舞蹈、小戏小品、曲艺、合唱、广场舞等六类表演形式的群众文艺节目。

  (二)节目创作、编导、表演者为群众文化工作者及业余文艺爱好者。

  (三)参加的新创作品要求以2015年7月以后创作的为主,并在当地演出中获得群众广泛好评。

  (四)舞蹈类、音乐类节目时长均不超过8分钟。

  (五)演出人数:舞蹈不超过24人,合唱不少于24人,广场舞不少于36人。

  (六)戏剧类节目演出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

  (七)小品、曲艺级其他类作品演出时长不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八)合唱演唱作品为两至三首,演唱总时长不超过12分钟。伴奏形式可为钢琴、手风琴、个别特色乐器或无伴奏。

  (九)参选作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民族精神,体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突出群众文艺特色,坚持源自群众原创,提倡小投入、小制作,有生活、接地气,有个性、有创意,小作品、大情怀,讴歌真善美,传递正能量,适合演出和交流推广,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鼓励表现形式创新,鼓励乡土表演人才和乡村题材的作品参加。

  (十)组织获奖优秀作品在全市范围内巡回演出,推荐优秀剧(节)目组台参加全区群众文艺会演和第十七届“群星奖”评选。

  (十一)中宁县、海原县、海兴开发区初赛在本县广场或剧场进行,沙坡头区在市文化广场进行,复赛(决赛)在中卫市文化广场进行。

  四、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

  中共中卫市委宣传部

  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二)承办单位

  中卫市文化馆、中宁县文化馆、海原县文化馆、沙坡头区文体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海兴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五、组织实施

  初赛由两县两区文化部门组织实施,评选出一台节目参加全市复赛。复赛、决赛由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实施,届时将聘请自治区和市专业老师进行评选,除精选出一台综合节目参加全区会演外,对参加决赛的节目进行评奖。复赛、决赛食宿费用由各组织单位自行解决。

  六、奖项设置

  (一)表演奖6个,其中:表演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

  (二)创作奖6个,创作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颁发证书及奖金。

  七、评奖标准

  (一)节目奖

  1、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活泼,题材新颖,注重创新;

  2、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鲜明的地域风格和强烈的时代气息;

  3、准确把握舞台艺术形象、人物性格及表演、演唱或演奏的节奏、音准、音色,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与感染力;

  4、严格遵守演出时限。

  (二)组织奖

  1.领导重视,组织到位,保障有力。

  2.发动充分,参与广泛,影响面广。

  3.遵守纪律,服从大局,作风优良。

  4.艺术性、思想性、观赏性相统一,演出效果好。

信息来源:中卫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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