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政策】教育部2016年学生资助政策发布了!有孩子的一定看看!
2016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日前正式出炉。教育部相关负责人25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阶段,资助资金自2007年以来连续九年保持高速增长,去年首次突破1500亿元。
记者25日从教育部获悉,2015年我国学生资助资金继续保持增长势头,首次突破1500亿元,增长近10%;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等资金达到450亿元。
据介绍,2015年,全国累计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学生(幼儿)8433.311万人次(不包括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和营养膳食补助),与上年基本持平;累计资助金额1560.25亿元,比上年增加138.97亿元,增幅9.78%。自2007年我国着力构建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来,资助资金连续九年保持高速增长。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田祖荫说:“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我国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制度上实现了所有学段全覆盖,实现了公办与民办学校全覆盖,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教育部郑重提醒:
大学新生近期谨防骗子以发放助学金等为名的欺诈恶行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问答(2016)
答:在国家奖助学金的安排上,不搞平均分配。分配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时,向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适当倾斜。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向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适当倾斜。
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与独立学院,它们招收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答:根据教育部、财政部2007年6月26日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各校均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办法。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和财政部门参照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市、州)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认定标准可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等2-3档。对照设置的认定标准,学校遵循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各高校每学年组织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次申请认定时,需要先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到学校后,提交盖章的调查表,并在学校的组织下,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已经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可以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据悉,教育部今年仍开通24小时专人值班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010-66097980、010-66096590 。8月15日至9月15日,两部电话将直接受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
来源:新华社、教育部网站、微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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