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审判62】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获得多方肯定
市委常委陈加先批示肯定中卫法院2016年度工作
2月6日,中卫市委常委陈加先同志在市中级法院报送的《2016年全市法院工作总结》上批示“已经过去的2016年,市中院在市委和高院的坚强领导下,克服人员紧张、案件大幅增长等方面的困难,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做出了突出贡献。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按照市委和高院部署要求,砥砺前进,奋勇争先,取得更大成绩。”以书面批示的形式,充分肯定中卫两级法院整体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全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市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自治区高院“11359”工作思路、“创新突破年”主题工作,按照“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总要求,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四个中卫”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组及自治区高院、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截止2016年12月底,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615件,同比增长16.1%,审(执)结15457件,同比增长15.6%。其中,受理执行案件5732件,同比增长18.9%,执结4396件,同比增长14.1%,执结率76.7%,执结标的11.1亿元,同比增长29.8%。中卫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548件,同比增长35.8%;审(执)结1467件,同比增长39.1%,结案率为94.8%,同比上升2.3%,已结案件评查合格率99.4%,成功审理了一系列大案要案,妥善化解了一批缠访多年的涉诉信访积案,行政审判工作得到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执行暂存款清理工作受到自治区高级法院、市委充分肯定,市委政法委专门发文号召全市政法部门学习。全市法院诉讼服务窗口群众自测满意率达99.9%,自治区高级法院对市中院服务型窗口建设、司法便民等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市中院积极争创区级文明单位并通过自治区文明办检查验收。坚持审判实践与理论调研相结合,不断提升调查研究能力,市中院4项中标课题通过自治区法学会和高级法院评审验收,2篇论文在第四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分获二、三等奖。研究制定的《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廉政监察员工作任务的实施方案》得到自治区高院肯定,转发全区法院学习借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效联络工作得到市委张柱书记书面批示肯定。
该院专门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全文传达学习加先常委的批示内容,并就贯彻落实批示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尹效恩说,加先常委的批示既是对全市两级法院工作的肯定和激励,也是期望和鞭策,希望全市两级法院及全体干警一如既往,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同时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加先常委的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准确把握法院工作的形势和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公正高效有序地开展,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马涛)
中卫中院荣获全区法院2016年度“推进司法能力提升工作”优秀奖
近日,中卫中院荣获全区法院2016年度“推进司法能力提升工作”优秀奖。
2016年,中卫中院结合本院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法院11359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创新突破年”主题工作和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研究制定了2016年度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方案,提出具体工作举措和抓手,深入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切实提升广大干警司法能力,努力实现“三新”目标。一是以 “两评一比”、案例教学、结对帮带等为载体,举办全市中、基层法院司法能力提升培训班等各类业务培训、研讨22期,培训干警180余人次,提升法官庭审驾驭、法律适用、辨法析理、文书写作等执法办案能力。二是完善定点指导包片联系基层法院制度,院领导先后赴基层法院指导工作19次,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对口业务研讨11次。三是探索建立“青蓝结对”计划和铸魂、铸剑、铸铁“三铸”工程的“1+3”机制,从思想、作风、能力等方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四是坚持审判实践与理论调研紧密结合,不断提升调查研究能力,调研工作取得新进展。五是举办座谈会、专题讲座、法官沙龙等活动,广泛听取、有效改进社会各界、人民群众以及干警对全市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公正司法,不断提升保障和服务水平。六是与来访的德国法官团就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及证据判断、法官培训等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广泛交流,拓展干警的国际化视野。
2016年,该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得到市委张柱书记书面批示肯定,行政审判工作受到市人大常委会高度肯定,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得到自治区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刚同志的赞扬,成功审理的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贾奋强受贿、高利转贷案等大要案受到自治区高院、纪委的肯定。研究室被自治区高院推荐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立案庭获评“自治区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第一党支部荣获“中卫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4项中标课题通过自治区法学会和高级法院评审验收, 其中1项获宁夏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优秀等次;2篇论文在第四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分获二、三等奖;3篇论文在全区法院2014-2016年度优秀调研文章评选活动中分获一二三等奖。干警个人被最高法院巡回法庭选调法官助理、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评为“全区优秀法官”、荣记个人二等功各1人次。(马涛)
中卫中院档案管理工作受到自治区高院通报表扬
近日,自治区高院在全区法院范围内对中卫中院等10家档案工作规范化达标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充分肯定了中卫中院档案管理工作。
自2014年全区法院开展创建“档案工作规范化单位”活动以来,中卫中院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积极协调人员、投入经费,对历年档案进行了系统收集、整理、鉴定、扫描,制作了电子档案,将目录全部输入并上传至法院档案管理系统,在信息系统中实现了档案管理、借阅、统计等各项功能,于2015年1月荣获“档案工作规范化单位”称号。
该院将档案划分为诉讼档案、文书档案、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基建档案、实物档案共七类,并集中对诉讼档案之外的其他门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改变了过去只注重诉讼档案而忽视其他门类档案收集整理的现象,借助档案规范化建设契机,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由外包单位开展档案卷宗数字化整理、扫描等辅助工作,进一步推动了信息化技术在法院档案管理中的运用,实现了2004年建院以来诉讼档案的全文检索,诉讼档案数字率提高到了99%。档案管理实现了办公,库房、阅卷三分开,档案室内安装监控及报警装置,悬挂防光防尘窗帘,配备温湿度计、空调、加湿机、灭火器、吸尘器等基础设施,实现档案的安全保管。编制全宗卷内容,包括《全宗介绍》、《立卷说明》、《分类方案》、《档案制度汇编》、《鉴定报告》、《发文汇集》、《基础数字汇编》等材料,收集了《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等其他材料,积极利用新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档案服务水平,为档案查阅工作提供及时的服务和可靠的依据,充分体现档案工作的价值。
中卫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尹效恩同志表示,档案管理工作受到自治区高院通报表扬,既是肯定也是鞭策,中卫中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对档案管理工作常抓不懈,使档案规范化成为一种习惯,不断提升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发挥档案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为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活动服务的积极作用。(马涛)
本栏目由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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