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公布】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执法10大典型案例,看看你能猜出几个“xx”?
3月14日,中卫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布2016年十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xxx加油加气站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案
2016年8月18日,执法人员对沙坡头区宣和镇一加油加气站销售的0#车用柴油(Ⅳ)进行抽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加油站购进该批次车用柴油3.5吨,获得违法所得21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100元,罚款25463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xxx有限公司使用事未进行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执法人员对中卫工业园区一有限公司使用的特种设备(锅炉)进行检查,发现未进行监督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无相应资格、未建立相应的安全技术档案;执法人员依法下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一直未停止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特种设备安全法》之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未经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三:xxx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酱油案
2016年6月16日,该公司生产经营的黄豆酱油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检测为:不符合GB2717-2003《酱油卫生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货值金额共计750元,获得违法所得25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50元,处以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四:李某销售无标签食品案
2016年1月28日,执法人员对中卫市区鼓楼南街李某开办的肉店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8箱冷冻猪肉包装上无中文标签,货值合计2412元,获违法所得1047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47元,没收无中文标签冷冻猪肉8箱,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五:xxx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2016年1月19日,执法人员在专项整治中,发现当事人印制的广告宣传册含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的一家专门从事实体项目投资的金融中介机构”“本公司由专业评估团队进行评估,资深律师团队…”等虚假内容,广告费用18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以上广告,并作出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六:xxx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16年4 月15 日,执法人员对沙坡头区宣和镇王某经销的“牛栏山”白酒进行检查,发现与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的“牛栏山”白酒包装相似,经鉴定属假冒产品,货值金额804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给予没收侵权“牛栏山”白酒67瓶,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七:xxx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钢材案
2016年4月5日,执法人员对中卫市区迎宾大道一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5.12吨热轧带肋钢筋进行抽检,经检测为不合格产品,货值12288元,获违法所得512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钢筋,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12元,罚款18432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八:xxx诊所销售假药劣药案
2016年3月23日,执法人员对沙坡头区一诊所销售的中药饮片进行抽检,经检验地骨皮、地龙属于劣药,白头翁属于假药。货值金额共计517.2元,获违法销售所得44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46元,罚款1168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九:xxx商贸有限公司
2016年9月5日,执法人员对中卫市区鼓楼西街一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的“进口的袜型医疗压力带”无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盒体标注有“Made in i-taly”等字样共计7盒,货值金额3582元。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十:xxx电线电缆经销部案
2016年3月11日,在开展的“质检利剑”行动中,执法人员对中卫市区鼓楼西街一电线电缆经销部销售的“天津市金川电缆厂”生产的“特种电线电缆”(规格:2×4m㎡)进行抽检,结论为: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经查:当事人购进该批次电线计11卷,货值金额165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电线,决定给予罚款4125元的行政处罚。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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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2016年十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3月14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布2016年十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案例一:银川铭盛工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五金配件案
2016年1月6日,银川铭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低于市场价格,购进1440套假冒“坚朗”注册商标的五金配件产品,用于其承包的断桥铝门窗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其作出没收侵权五金配件1440套,罚款4.7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宁夏亿微财务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16年2月25日,宁夏亿微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全城热销、证件齐全”的广告词,在金茂国际生活港接待中心进行虚假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作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宁夏铭佳义齿有限公司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医疗器械案
2016年3月18日,宁夏铭佳义齿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内,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钛块、釉粉。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其作出没收钛块50颗、釉粉1盒,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程温宁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案
2016年3月30日,程温宁用非法改装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银川市兴庆区通贵乡通北村二队农场,利用软管连接50kg液化石油气钢瓶向15kg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非法充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其予以取缔,并作出没收违法充装气瓶和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宁夏振宇顺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洗涤用品案
2016年4月19日,宁夏振宇顺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了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宝洁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洗涤用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其作出没收侵权商品677件、违法所得141元,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邱小乐(银川市兴庆区来来永和豆浆店)生产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油条案
2016年5月12日,邱小乐在其经营的豆浆店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油条,经抽样检验,铝残留量超出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值4.35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赵洪望(银川市兴庆区洪望轮胎销售部)销售不合格轮毂产品和未经强制性认证(3C)轮胎产品案
2016年6月21日,赵洪望销售的汽车轮毂经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不合格,销售的轮胎产品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对其作出没收不合格汽车轮毂181个,罚款31.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母文梅未经食品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案
2016年6月27日,母文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情况下,在金凤区“天下易烤休闲餐厅”擅自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程增帅销售不合格电缆产品案
2016年8月9日,程增帅销售的电缆经监督抽样检验,导体直流电阻不符合标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其作出没收不合格电缆15.8千米,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银川市西夏区西夏公园唐企健康体验馆虚假宣传案
2016年10月12日,银川市西夏区西夏公园唐企健康体验馆,在治疗仪销售活动中,宣传治疗仪功效与产品真实适用范围不一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记者 智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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