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沙坡头区2017年整村推进项目建设方案出炉,涉及5个乡镇的10个村,看看有你家吗?
沙坡头区2017年整村推进项目建设方案
根据《沙坡头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总体部署,结合各乡镇和部门实际情况,充分整合各类项目资金精准投向贫困村,集中解决影响贫困村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顶层设计、规划引领、示范带动、项目聚焦、精准扶贫、考核销号”的原则,为扎实做好2017年整村推进脱贫销号扶贫开发工作,实现“五通八有”脱贫标准,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村得到精准扶持,如期实现脱贫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整村推进”的原则,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管理、精准脱贫,制定贫困村脱贫规划、贫困户脱贫计划,培育产业、完善基础,确保年内完成1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2个贫困村脱贫销号、5185人脱贫。
二、项目区域范围
项目涉及兴仁镇高庄村、王团村,宣和镇华和村、永和村、汪园村,永康镇永乐村,常乐镇黄套村,迎水桥镇鸣沙村、营盘水村、长流水村共5个乡镇10个村(2017年脱贫销号村2个、整村推进村8个),总户数4191户1846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98户2006人。
三、建设内容、规模及责任单位
项目计划总投资23013.68万元,其中: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2391.41万元,(自治区划拨2000万元,整合2015年之前结余资金391.41万元),区级财政配套资金18万元,行业部门资金12459.97万元,其他资金6500万元,社会帮扶资金47万元,农户自筹资金1597.3万元。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计划投资9852.75万元,其中: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1169.6万元,行业部门资金6248.8万元,社会帮扶资金47万元,农户自筹资金1487.35万元。
1、村庄道路硬化项目
计划投资941.8万元,按照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在迎水桥镇鸣沙村、长流水村、营盘水村,宣和镇华和村、汪园村、永和村,兴仁镇高庄村、王团村,永康镇永乐村9个村硬化村庄道路33.05公里13.02万平方米,解决脱贫销号村出行难题。
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局、财政局、迎水桥镇、宣和镇、永康镇、兴仁镇
责任领导:张永生、李金凯、武建国、李玉明、李守华、何建忠
责任时限:2017年10月底
2、生产道路硬化项目
计划投资1299.7万元,硬化宣和镇华和村、永和村生产道路16公里,解决贫困村生产不便问题。
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局、发改局、宣和镇
责任领导:张永生、孙占宏、李玉明
责任时限:2017年10月底
3、生产路铺筑砂砾石项目
计划投资160万元,为兴仁镇高庄村、王团村及常乐镇黄套村铺筑砂砾石生产路41公里,解决贫困村生产不便问题。
责任单位:发改局、扶贫办、兴仁镇、常乐镇
责任领导:孙占宏、王文忠、何建忠、白春霞
责任时限:2017年10月底
4、水利配套项目
计划投资4679.5万元,实施迎水桥镇长流水村水利配套工程、自来水改造“一事一议”项目,宣和镇华和村田间农渠砌护项目,迎水桥镇鸣沙村盐碱地改造水利配套项目、村庄打深井项目,常乐镇黄套村农田水利配套项目、人畜饮水项目,宣和镇永和村35户通自来水项目,永康镇永乐村泵站维修项目,迎水桥镇营盘水村土地整治项目,宣和镇汪园村永和村土地整治项目,宣和镇永和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责任单位:农科委、财政局、迎水桥镇、宣和镇、常乐镇
责任领导:胡文礼、李金凯、武建国、李玉明、白春霞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底
5、危房改造项目
计划投资1710万元,改造危房130户,积极争取政策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
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局、迎水桥镇、兴仁镇
责任领导:张永生、武建国、何建忠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底
6、迎水桥镇营盘水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
计划投资136.75万元,实施营盘水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局迎水桥镇
责任领导:张永生 武建国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底
7、迎水桥镇长流水村供电项目
计划投资25万元,实施2.5公里通景区供电项目。
责任单位:扶贫办、迎水桥镇
责任领导:王文忠、武建国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底
(二)特色产业培育
计划投资13022.32万元,其中: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300.58万元,区级财政配套资金18万元,行业部门资金6093.79万元,其他资金6500万元,农户自筹资金109.95万元。
1、迎水桥镇贫困村特色产业项目
计划投资12671.04万元,建设鸣沙村穆民风情苑项目,回购装修3套农家乐,扶持发展60套农家乐,实施农田枸杞补植项目;扶持长流水村32户贫困群众发展农家乐和养羊、散养鸡产业,引进宁夏锦城有限公司开发长流水村旅游项目。
责任单位:扶贫办、迎水桥镇
责任领导:王文忠、武建国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底
2、宣和镇贫困村特色产业
计划投资31.2万元,扶持华和、永和村建档立卡户发展套袋苹果,汪园村推广种植菟丝子。
责任单位:扶贫办、宣和镇
责任领导:王文忠、李玉明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底
3、永康镇永乐村特色产业
计划投资285万元,实施永康镇永乐村2000亩经果林田间铺设肥水带项目,架设果园围网项目,购置400拖拉机带旋耕机、打耙机1套。
责任单位:农科委、永康镇
责任领导:胡文礼、李守华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底
4、常乐镇黄套村特色产业
计划投资10.8万元,在黄套村配套水利设施,种植70亩薄皮优质核桃。
责任单位:扶贫办、常乐镇
责任领导:王文忠、白春霞
责任时限:2017年10月底
5、兴仁镇特色产业
计划投资16万元,扶持高庄村、王团村16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硒砂瓜、覆膜马铃薯。
责任单位:兴仁镇
责任领导:何建忠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底
6、村级电商建设
计划投资8.28万元,在宣和镇华和村、永和村,常乐镇黄套村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站。
责任单位:扶贫办、宣和镇、常乐镇
责任领导:王文忠、李玉明、白春霞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底
(三)环境生态建设
计划投资653.6万元,其中: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551.2万元,行业部门资金102.4万元。
1、安装太阳能路灯
计划投资180万元,安装太阳能路灯375盏,其中,鸣沙村50盏、华和村120盏、汪园村25盏、永和村10盏、永乐村80盏、黄套村30盏、高庄村30盏、王团村30盏。
责任单位:迎水桥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兴仁镇
责任领导:武建国、李玉明、李守华、白春霞、何建忠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底
2、配置保洁设施
计划投资29万元,配置脚踏三轮车22辆、规格4立方米铁制垃圾箱63个、圆式垃圾桶40个。
责任单位:迎水桥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兴仁镇
责任领导:武建国、李玉明、李守华、白春霞、何建忠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底
3、配备篮球架、健身器材
计划投资22.4万元,配备篮球架、健身器材7套。
责任单位: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局、迎水桥镇、宣和镇、常乐镇、兴仁镇
责任领导:张淑英、武建国、李玉明、白春霞、何建忠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底
4、文化广场建设
计划投资345.2万元,建设9个村级文化广场。
责任单位: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局、财政局、迎水桥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兴仁镇
责任领导:张淑英、李金凯、武建国、李玉明、李守华、白春霞、何建忠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底
5、村庄绿化
计划投资15万元,在宣和镇华和村、永和村栽植树木3000株。
责任单位:扶贫办、宣和镇
责任领导:王文忠、李玉明
责任时限:2017年5月底
6、村庄环境卫生及村容村貌整治项目
计划投资32万元,实施7个村村庄环境卫生及村容村貌整治项目。
责任单位:迎水桥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兴仁镇
责任领导:武建国、李玉明、李守华、白春霞、何建忠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底
7、迎水桥镇鸣沙村村庄硬化、绿化、美化项目
计划投资30万元,实施鸣沙村村庄绿化、清真寺外围安置围栏、院内硬化、环境整治项目。
责任单位:迎水桥镇
责任领导:武建国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底
(四)社会事业与公共服务项目
计划投资385.01万元,其中: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370.03万元,行业部门资金14.76万元。
1、村部建设
计划投资71.18万元,维修长流水、华和、高庄、王团村村部,扩建黄套村村部,为华和村配备办公设备。
责任单位:扶贫办、组织部、迎水桥镇、宣和镇、常乐镇、兴仁镇
责任领导:王文忠、吴春玲、武建国、李玉明、白春霞、何建忠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底
2、村级卫生室建设
计划投资12万元,为常乐镇黄套村建设村级卫生室。
责任单位: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局、常乐镇
责任领导:张淑英、白春霞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底
3、村部公共服务建设
计划投资301.83万元,为鸣沙村新建水冲式厕所,黄套村村部硬化、绿化、美化,永乐村村部路面铺设面包砖、墙体粉刷,华和村村部路面铺设面包砖。
责任单位:迎水桥镇、常乐镇、宣和镇、永康镇
责任领导:武建国、白春霞、李玉明、李守华
责任时限:2017年11月底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17年1月1日—3月20日)。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对10个村按照“三不愁、四保障”和“五通八有”标准深入开展摸底调查,结合产业扶贫、美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按照定项目、定资金、定责任、定单位、定时限的“五定”要求,以村为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规划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建设(2017年3月10日-10月31日)。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逐项进行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区委、政府督查室督查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对方案涉及的项目进行督查指导,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17年11月1日-12月15日)。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验收,并于2017年11月1日前将验收情况上报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实施单位验收结果进行复查,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乡镇及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2017年整村推进脱贫销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镇村两级成立相应机构,狠抓项目组织实施,确保项目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做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脱贫销号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确保贫困群众政策知晓,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扶贫开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为沙坡头区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整合项目,形成合力。按照渠道不乱、各司其职、各记其功、集中使用的原则,整合项目,捆绑资金,提高各类财政资金在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脱贫销号工作中的关联度,形成整村推进脱贫销号上下联动、协作推进的工作局面。通过各项目实施部门捆绑项目,实现全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全面协调发展。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察审计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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