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中卫市纪委通报了10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涉及沙坡头区中宁海原10个乡镇!33名乡村干部被处理!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切实加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违纪行为,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中卫市纪委通报了10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1.沙坡头区宣和镇东月村等8个村9名村干部虚报套取粮食直补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宣和镇东月村、羚羊村、三营村、汪园村、马滩村、张洪村、张洪村、喜沟村、福兴村违反粮食直补发放政策规定,虚报种植面积,分别套取粮食直补资金15200元、123676.7元、87407.92元、161435.4元、55480元、116394元、21004.5元、42280元、32802.88元,用于村级公共事务开支。东月村原党支部书记麦永泽、羚羊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焦东虎、三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淑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汪园村原党支部书记汪占银、马滩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丁明荣、张洪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申明华、张洪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天荣、喜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学文、福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建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沙坡头区永康镇永南村违规发放纪念品、村干部虚报套取镇政府拨款并非法占有的问题。2013年7月1日,永南村给参加“七·一”党员大会的50名党员各发放32元床单1条,共计1600元。2012年至2015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徐占存,授意出纳严君芳通过虚报村级事务开支的方式,套取镇政府拨款21366元,其中12900元用于村级事务开支,8466元被徐占存和严君芳非法占有。徐占存、严君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8466元上缴沙坡头区财政。
3.沙坡头区滨河镇沙桥村村干部虚报套取廉租补贴问题。2009年2月,沙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建平在未核销其父亲廉租补贴的情况下,又违规上报其母亲的廉租补贴申请,虚报套取廉租补贴13620元,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张建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3620元上缴沙坡头区财政。
4.中宁县喊叫水乡北沟沿村村干部贪污扶贫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6年,北沟沿村原党支部书记马正廷与原村委会主任马宝义分别以本人或亲属名义套取扶贫资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马铃薯补助资金、抗旱补助资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共计93940元。其中马正廷、马宝义共非法占有91940元,马正廷占有44996元、马宝义占有46944元。马正廷、马宝义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中宁县大战场镇清河村村干部虚报套取国家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清河村党支部副书记杨正科,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虚报养殖圈棚,套取国家补助资金13000元,杨正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3000元上缴县财政。
6.中宁县余定乡政府工作人员审核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把关不严的问题。2009年至2010年,余定乡政府工作人员朱占存在负责登记、申报、审核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将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申报为补助对象,登记花名册经时任主管副乡长叶维东审核后报县住建局,后住建局根据上报的花名册拨付补助资金。叶维东和朱占存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海原县树台乡浪塘村村干部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问题。2016年,浪塘村原党支部书记马青山、原村委会主任田玉才和原村会计徐继升,经协商将政府扶持用于春耕生产的地膜卖给他人得款3780元,马青山、田玉才、徐继升各分得1835元、1000元、945元,均用于个人开支。马青山、田玉才和徐继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并按地膜采购价追缴11752元(马青山承担4152元、田玉才承担3900元、徐继升承担3700元)违纪所得,上缴县财政。
8.海原县九彩乡政府会计受贿问题。2009年至2014年,九彩乡政府原会计、一卡通管理员杨发荣,在明知杨廷俊等人上报该乡马套行政村农资综合直补花名册中存在虚报户名,套取农资综合直补款的情况下,仍予以审核通过并兑付了马套村的农资综合直补款。期间,杨发荣先后收受杨廷俊等人现金45000元,用于个人开支。杨发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9.海原县三河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滞后问题。2016年,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三河镇党委、政府和学梁村、代店村有关人员失职失责,致使三河镇富陵安置点286套房屋主体工程未建,工作严重滞后;在上报“十三五”移民对象时,对移民政策不清晰,入户摸底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不细致,易地搬迁工作严重滞后;落实县委、政府决策部署力度不大,工作任务完成较差,脱贫工作滞后,在效能目标考核中列全县倒数第一,造成不良影响。镇党委书记高生明、镇长高强被免职;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李学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包村领导马阳青、学梁村村委会主任马生元、代店村党支部书记柯占全被诫勉谈话。
10.海原县关桥乡马湾村驻村干部帮扶移民安置工作不力问题。2016年,马湾村移民安置点部分安置房屋未能按期建设,48户移民自筹款未收缴,帮扶移民安置工作不力,致使该村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滞后。驻村第一书记海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长马小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乡党委书记丁生国、乡长余正邦、马湾安置点具体负责人副乡长李正庭被诫勉谈话;马湾村时任代理党支部书记田彦智被诫勉谈话;海君的派出单位海原县法院向县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通报指出,以上10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直接侵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遵规守纪意识。
信息来源:宁夏纪委监察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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