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关注】 宁夏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办法出炉!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
为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普通高等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四)户口和学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及其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3年(截止日期按2017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下同),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宁夏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
2.考生及其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6年,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高中阶段在区外学校就读,且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办理过出省就读注册手续;
3.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12年,具有宁夏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宁夏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
4.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2年,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
5.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经组织人事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按宁党发[2009]47号文件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考生本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部队调防干部子女,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6.考生父亲或者母亲来宁投资经商满2年(截止日期按2017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经评估确认,近2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或近2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25万元以上(含25万元,截止日期按2017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考生本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2年,考生至少应届高三学年在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并修满一年学业,具有宁夏普通高中学籍,且学籍注册须在高三学年10月30日前完成,符合宁夏普通高中毕业标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
考生父亲或者母亲来宁投资经商满3年(截止日期按2017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经评估确认,近3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或近3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截止日期按2017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考生本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3年, 考生至少在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并修满二年高中学业,具有宁夏普通高中学籍,且学籍注册须在高二学年10月30日前完成,符合宁夏普通高中毕业标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
7.2018年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前,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宁夏高中学校修满3年规定的年限教育,但不符合上述第1至6款规定的,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批录取的区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8.2018年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前,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但不符合上述第1至7款规定的,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第三批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9.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含6年,截止日期按2017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在宁夏连续居住6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6年,截止日期按2017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含3年,截止日期按2017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考生本人在宁夏初中和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6年(截止日期按2018年8月31日前推计算),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以及第二批、第三批录取的区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外高职(专科)院校或者专业;
10.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满3年不满6年(含3年,截止日期按2017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考生本人在宁夏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3年(截止日期按2018年8月31日前推计算)、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签名的完整的高中就读档案(包括考生本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每学期报名注册登记表和学生手册),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第三批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四)在参加往年普通高考考试或其他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被暂停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的考生;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文科考生按文史类报名,理科考生按理工类报名,报名时还须同时填报艺术统考的相应科类。报考体育类专业的,文科考生按文史类报名,理科考生按理工类报名,报名时还须同时填报“兼报体育类”选项。
拟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外语类专业及要求进行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高考报名时须填报参加英语口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才能参加区内高职院校单独自主招生,参加区内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录取。
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采取先申请考生号后在网上填报方式。即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上填报本人报名信息。
1.具有宁夏户口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
常住户口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的应届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可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
常住户口不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的应届考生,原则上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本人申请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县(市、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就读学校、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取得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的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2.具有宁夏户口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必须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的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3.不具有宁夏户口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高级中等教育应、往届生),必须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4.凡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就读的考生,如果回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必须接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报。
5.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接收往届和非本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本校组织的集体报名,亦不得为非本校毕业生办理虚假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证明。
(三)报名信息和考生指纹采集:
报名以考生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和现场确认信息的方式进行。为加强考场管理,防范打击替考、伪造身份等违规报考行为,今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继续使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考生指纹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信息同步进行。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具有宁夏户口的考生提供户口簿;不具有宁夏户口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须提供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规定要求年限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在宁夏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证明材料;
2.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宁夏户口的考生,提供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证明(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籍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其中区外就读学生及来宁投资经商等人员子女还必须提供允许在宁参加高考的注册登记表;不具有宁夏户口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提供自治区教育厅监制的《义务教育证书》,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宁夏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成绩,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签名的完整的初高中就读档案,包括考生本人初中学生登记表、初中每学期报名注册登记表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高中每学期报名注册登记表;
4.申请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持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户籍已经从山区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还需持证明本人身份及搬迁时由迁入县(市、区)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或已在网上填报了报名基本信息未按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和指纹采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组织机构及分工
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安排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各报考点按照分工及职责组织实施。
(一)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安排和协调工作;确保网上报名系统软件正常运行,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发布相关信息,培训有关考务组织管理工作人员等。
(二)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协调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报考点(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场所或学校,下同)的安排确定;培训和选派报考点管理员及工作人员;负责登录密码的管理工作;在网上报名的各个时段通知并及时组织考生进行网上填报信息和信息现场确认工作;初审考生本人申报的所有照顾项目,并对考生网上申报的照顾项信息进行核对,确保考生电子信息的准确无误;做好报考资格和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标识公示工作;做好“山区”考生的资格审核和标识工作;做好符合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考考生资格的审查、信息采集、公示和标识工作;对农村考生要认真复核其农村户籍身份;实时监控考生网上报名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情况;及时处理网上报名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打印综合素质评价表,并组织做好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打印考生体检表,并组织做好考生体检工作等。
(三)报考点负责本报考点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其职责是:成立网上报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联络员、技术指导、班组管理员等岗位,明确各个岗位责任;打印发放考生报名表草样;组织、指导本报考点考生网上报名工作;监控本报考点考生填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进度;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填报信息场所及服务;帮助考生解决信息填报和信息现场确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本报考点的考生按时上网填报信息和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做好本报考点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做好报考资格公示工作和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公示工作;为考生提供网上报名的咨询服务。
网上报名工作流程
第一时段(考生网上信息录入时间):2017年12月1日—5日;
第二时段(信息现场确认和指纹采集时间):2017年12月6日—25日;其中报考艺术类的考生信息现场确认和指纹采集时间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
第三时段(考生报考资格初步审查时间):2017年12月1日—31日;
第四时段(公示、考生报考资格复查时间):2018年1月4日至本年度录取工作结束;
第五时段(考生照顾政策审核时间):2018年4月30日前;
第六时段(体检、综合素质评价时间):2018年4月18日前完成集中体检和审核工作并将体检表、综合素质评价表送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处扫描,5月20日前体检工作结束。
(一)网上报名前准备工作
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初始化工作,采用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维护本辖区派出所代码库和中学代码库工作,设置报考点(学校)管理员帐号和权限,生成往届生、社会考生和不具有宁夏户口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的网上报名考生号;报考点(学校)设置班级管理员(班主任)帐号和权限,生成具有宁夏户口考生应届生网上报名考生号。
(二)考生网上填报报考信息
1.考生报名前应在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领取网上报名所需考生号(14位),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网站进行报考信息填报。
2.考生填报的流程为:(1)填写报名表草样(可到报考点领取或在网上自行下载);(2)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并提交保存;(3)在网上报名期限内考生可对保存但没有上报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4)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考生上报其报名信息。
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报考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并对其准确性和真实性负全责,任何人不得代其填报。
(三)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1.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资格初审。
3.交纳报名考试费。
4.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和指纹信息。指纹信息采集统一使用宁夏教育考试院下发的采集软件。采集时考生须出示居民身份证,采集身份证信息后采集指纹信息。考生指纹采集左右手各采集一枚,按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小拇指顺序,若拇指采集成功后,其余手指不需再采集。如因技术原因和残疾等无法采集指纹的,需登记无法采集的原因,上报考试院备案。确保考生身份信息完整准确。
5.进行考生本人电子照片现场采集。
6.考生须现场核对报名信息登记表无误后,签名交报考点,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保存备查,并在考生录取后装入考生纸介质档案。
(四)报名资格审查
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可在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和考生信息确认期间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第(四)条中第7、8、9、10款的考生,还须要求考生填报相关报考承诺书。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依据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的审查结论,对符合我区报名条件的考生组织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核发准考证。对不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认真审核申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核对考生网上申报的照顾项目并修正照顾项目特征信息,同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以及原始证件的复印件(1份)。
(六)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将所有报名考生名单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各中学要以班级为单位,将报考考生名单在学校、班级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学籍号、户口所在地、应往届、农村户籍、是否符合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是否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拟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等。
(七)考生网上报名数据除用于工作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提供考生相关信息,不得利用考生信息非法牟利,违反规定者将依法严肃查处。
(八)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打印数据由客户端子系统自动下载,用加密方式导入系统中,任何人不得打开数据库。
(九)管理机构的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管理系统的唯一途径,有关人员须妥善保管。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加强用户管理,各级管理机构原则只建立一个管理员帐号和一个操作员帐号,用户名须实名注册。考生登录密码须妥善保管,如有考生遗失登录密码可以向其报考点书面申请,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管理人员重置为初始密码,考生下次登录时立即修改。
(十)残疾考生需要提供考试“合理便利”的,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规定,可在报名时向报名所在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汇总申请结果,于2018年4月30日前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
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45元;
体育类报名考试费为每生50元;
艺术统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每人次160元,美术与设计学类每人次140元,戏剧与影视学类每人次20元。
英语口试费为每生30元。
2018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和我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宁夏2018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工作办法。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户籍在宁夏且在我区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班、成人中专班、技工学校等学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三)户籍不在宁夏而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只允许报考区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或专业。
(四)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具有高等学校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或高职单独(自主)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 在参加往年普通高考、高职单独考试或其他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被暂停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或高职单独(自主)考试的考生;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5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采取先申请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上填报本人报名信息的方式。
1.户口在宁夏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体到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取得考生号,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
2.户口在宁夏的往届考生,回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
3.户口不在宁夏,而在宁夏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考生,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到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根据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求,填报相关报考承诺书。
(三)报考类别:分类考试中职类。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办法。文化基础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满分300分,测试时间安排在4月14、15日进行,报考分类考试中职类的考生均需参加文化基础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委托高职院校负责,测试项目分为农林牧渔、资源环境、能源与新能源、建筑、加工制造、石油化工、轻纺食品、交通运输、信息技术、医疗卫生、休闲保健、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体育与健身、教育、政法、公共管理与服务、物流、水利电力、阿语、葡萄与葡萄酒22个大类,每大类测试项目满分450分。
今年,政法类由宁夏警官职业学院组织测试,报考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法律事务专业(人民调解方向)、法律事务专业(经济法律事务方向)、刑事执行专业、行政执行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测试;物流类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测试,报考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测试;医疗卫生类由宁夏医科大学组织测试,报考宁夏医科大学护理专业和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护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测试;建筑类、水利电力类由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测试,报考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工程监理专业、建筑经济管理专业、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物业管理专业、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和宁夏理工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工程监理专业、工程造价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测试;财经商贸类由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测试,报考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市场营销专业和宁夏理工学院市场营销专业、会计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测试;教育类由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测试,报考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和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测试;文化艺术类由宁夏艺术职业学院组织测试,报考宁夏艺术职业学院舞蹈表演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和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室内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测试;石油化工类由银川能源学院组织测试,报考银川能源学院石油化工技术专业和宁夏理工学院应用化工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测试;旅游服务类、交通运输类由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测试,报考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旅游服务类酒店管理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交通运输类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的考生以及报考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的考生须分别参加相应测试。凡已参加年度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报名拟报考以上院校试点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项目类别,没有报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类别的考生不能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和以上院校试点专业的录取。职业技能测试安排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对于没有提出职业技能测试项目类别要求的职业院校,考生在报考该院校时无测试项目类别的限制。
职业技能测试办法和时间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符合教育部(教学【2013】3号)文件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申请免试录取入学的,必须履行报名手续,经自治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资格,高等职业院校考核公示,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考试和录取。
(四)报名信息采集:
报名以考生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和信息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考生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户口不在我区须提供毕业学校证明)、学历证书(或学校证明),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持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户籍已经从山区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还需持证明本人身份及搬迁时由迁入县(市、区)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等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设立的报名点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因考生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或已在网上填报了报名基本信息未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和指纹采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工作流程
第一时段(考生网上信息录入时间):2017年12月1日—5日;
第二时段(信息现场确认和指纹采集时间):2017年12月6日—25日;
第三时段(考生报考资格初步审查时间):2017年12月1日—31日;
第四时段(公示、考生报考资格复查时间):2018年1月4日到本年度录取工作结束;
第五时段(考生照顾政策审核时间):2018年1月20日前;
第六时段(体检、综合素质评价时间):2018年4月18日前完成集中体检和审核工作并将体检表、综合素质评价表送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处扫描。
(一)网上报名前准备工作
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初始化工作,采用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维护本辖区派出所代码库和中学代码库工作,设置报考点(学校)管理员帐号和权限,生成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网上报名考生号;报考点(学校)设置班级管理员(班主任)帐号和权限,生成应届生网上报名考生号。
(二)考生网上填报报考信息
1、考生报名前应在所在学校或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领取网上报名所需考生号(14位),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网站进行报考信息填报。
2、考生填报的流程为:(1)填写报名表草样(可到报考点领取或在网上自行下载);(2)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并提交保存;(3)在网上报名期限内考生可对保存但没有上报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4)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考生上报其报名信息。
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报考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并对其准确性和真实性负全责,任何人不得代其填报。
(三)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和指纹信息采集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1.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资格初审。
3.交纳报名考试费。
4.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和指纹信息。指纹信息采集统一使用宁夏教育考试院下发的采集软件。采集时考生须出示居民身份证,采集身份证信息后采集指纹信息。考生指纹采集左右手各采集一枚,按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小拇指顺序,若拇指采集成功后,其余手指不需再采集。如因技术原因和残疾等无法采集指纹的,需登记无法采集的原因,上报考试院备案。确保考生身份信息完整准确。
5.进行考生本人电子照片现场采集。
6.考生须现场核对报名信息登记表,签名交报考点,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保存备查,并在考生录取后装入考生纸介质档案。
(四)报名资格审查: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可在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和考生信息确认期间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户口不在我区的考生,要求考生填报相关报考承诺书,并对此类考生作出标识。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依据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的审查结论对符合我区报名条件的考生组织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核发准考证。对不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认真审核申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核对考生网上申报的照顾项目并修正照顾项目特征信息,同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以及原始证件的复印件(1份)。
(六)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将所有报名考生名单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各中学要以班级为单位,将报考考生名单在学校、班级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学籍号、户口所在地、应往届情况、拟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等。
(七)考生网上报名数据除用于工作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提供考生相关信息,不得利用考生信息非法牟利,违者将依法严肃查处。
(八)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打印数据由客户端子系统自动下载,用加密方式导入系统中,任何人不得打开数据库。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打印综合素质评价表、考生体检表,并组织做好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体检工作。
(九)管理机构的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管理系统的唯一途径,有关人员须妥善保管。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加强用户管理,各级管理机构原则只建立一个管理员帐号和一个操作员帐号,用户名须实名注册。考生登录密码须妥善保管,如有考生忘记或丢失登录密码可以向其报考点书面申请,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管理人员重置为初始密码,考生下次登录时立即修改。
■ 注意:凡以升学为目的,在高考报名户口、投资、纳税、工作经历、住所、社会保险、学籍、档案、注册登记、照顾项目等环节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取消高校学籍等处理;有关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 提醒: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45元。
关于做好我区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艺术类考生报名
(一)符合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本年度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文史、理工类考生,可兼报艺术类专业种类。
(二)艺术类专业种类分为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4类,2018年我区继续组织开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的专业统考,不开考戏剧与影视学类的专业统考。
考生可参照《艺术类本科专业与艺术统考科类对应表(试行)》(见下方)选择本人报考的艺术专业科类。
(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我区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不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的考生,一律不具有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和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资格。
报考我区未开考的戏剧与影视学类艺术专业的考生,须按此类参加我区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后,持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院校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
(四)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须参加我区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才具备参加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单独组织的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艺术专业考试的报考资格。而考生是否需要再参加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由考生与院校联系。
报考区内院校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和所有高校的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高职(专科)专业(除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教育部特别规定的艺术类高职专业)的考生,不再参加院校组织的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的校考,专业成绩以参加我区相关专业统考成绩为准。
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目录内摄影、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美术与设计学类参加我区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对于招生院校提出书面申请将摄影、书法学专业按非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对待的,宁夏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招生院校可直接使用其校考成绩录取,考生可不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的专业统考(必须按此类报名);对于未提交申请的招生院校,摄影、书法学专业仍按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对待,考生必须参加我区美术与设计学类的专业统考并合格,方具有参加招生院校摄影、书法学专业的录取资格。
(五)报名时间。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与普通高考同时进行,具体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5日,逾期不予补报。
(六)报名办法。在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网上报名时,须填写兼报艺术并填写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类。2017年12月20日前,考生本人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打印本人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
所有艺术类考生报名时应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核准的艺术类专业统考缴费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每人次160元,美术与设计学类每人次140元,报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费20元。
(七)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于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兼报艺术专业考生的信息确认工作,以确保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艺术专业考试和文化课全国统考两部分组成。艺术类专业考试分全区统一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校考’)两种形式。
(一)艺术统考
1.考试形式。采取全区统一命题,集中设点考试,统一评卷(面试)的评分形式。
2.考试科目。包括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
(1)音乐学类:满分100分
基本乐科:视唱,考试形式为面试,分值占10%;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考试形式为笔试,分值占10%。上述两项均为必考内容。
主考科目: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考科目分值占50%。声乐和器乐主考时间均不超过5分钟。
副考科目:声乐、器乐或舞蹈(要求副考科目必须与主考科目不同),考试形式为面试,副考科目分值占30%。声乐和器乐副考时间均不超过5分钟;舞蹈副考时间不超过3分钟。
音乐学类声乐科目考试的演唱曲目,由考生在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宁夏艺术统考音乐学类声乐曲目库》内任选三首歌曲并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考试时通过计算机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三首乐曲中随机抽取其中的一首,考生根据抽取曲目所标注的调高等要求参加考试演唱。
声乐曲目的曲谱以报名时从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曲谱库中选择的曲谱为标准,考生备考和考场钢琴伴奏都必须严格按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曲谱进行,因考生自行调整曲谱内容所造成的伴奏不畅,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使用声乐曲目库以外的曲目以及非现场计算机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考试现场统一提供钢琴伴奏,考生一律不得自带伴奏。
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查看或下载《2018年宁夏艺术统考音乐学类声乐曲目库》。
音乐学类的器乐科目考试取消伴奏,一律采用独奏的演奏方式进行。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参加考试。器乐科目考试的演奏曲目,由考生任意自选两首独奏乐曲并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考试时通过计算机从考生填报的两首乐曲中随机抽取其中的一首乐曲,考生根据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演奏。使用非计算机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2)舞蹈学类: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专业条件测试(分值占40%),舞蹈作品表演(分值占40%)(时间不超过3分钟),舞蹈即兴表演(分值占20%),考试形式为面试。
(3)美术与设计学类:满分300分
考试内容为素描、速写、色彩三门。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时间为素描180分钟、速写30分钟、色彩180分钟。
速写科目采取人物动态默写方式考查;素描和色彩科目使用图片模拟写生方式考查。试卷一律采用8开纸作为统考用纸(由考场统一提供),全部科目实行网上阅卷。
3.考点与考试时间
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考点设在宁夏艺术职业学院(银川市西夏区同心北街666号);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点分片区集中进行,银川市和石嘴山市的考生安排在银川高级中学(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北街海宝东路)考点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吴忠市、中宁县和沙坡头区的考生安排在吴忠中学(吴忠市利通区吴忠汽车站东侧500米)考点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固原市和海原县的考生安排在原州区三中(固原市原州区文化东街9号)考点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
2018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点安排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21日—2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音乐学类的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科目考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8:10—11:00。
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时间
音乐学类和舞蹈学类的考生可于12月20日下午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考点,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可于12月23日下午到相应考点查看考场安排、考试注意事项、面试时间安排等。
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安检和身份验证后参加考试。严禁考生将手机等具有存储、拍照和发送功能的设备带进考场。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分组和时间安排参加考试,逾期不再安排考试,责任自负。
4.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指导考生打印准考证、发放艺术统考合格证等。
5.成绩公布
我区艺术统考成绩、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将于2018年1月13日前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上公布。同时考生可到本人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本人的艺术统考合格证。
(二)艺术校考
1.为服务考生,经宁夏教育考试院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协商,我区2018年艺术类考生可在甘肃省参加校考。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2018年甘肃艺术校考改为网上报名,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
2.在我区招收艺术类考生的招生院校应在2018年4月底前,通过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普通高等学校入口(网址:https://www.nxjyks.cn)报送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逾期或以其他方式报送的,不予受理。各院校使用2017年普通院校招生网上核对计划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全部信息通过网上平台上传结束后,请将合格成绩名册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与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联系人信息寄送至宁夏教育考试院备案(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宁夏教育考试院普招处,邮编:750011,电话:0951-5559159。同时将录取规则电子稿和相应的网址链接发送到627903090@qq.com)。
对因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以及数据结构不规范等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高考报名时没有兼报艺术类的考生,不得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且参加的校考成绩无效。
三、计划编制
教育部批准的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13所高校的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仅限教育部批准的专业,名单见下方),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
根据艺术类专业特点,编制分省计划的招生院校可分艺术文科、艺术理科、文理兼招三种方式编制来源计划,不参加平行志愿录取的院校专业计划须标注是否文理兼招。院校编制来源计划时,须标明专业类型属于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4类中的哪一类,注明是否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
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师范学院及区外的18所高校(见下方)的美术与设计学类、舞蹈学类、音乐学类专业继续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学校须按照艺术文科、艺术理科分别编制来源计划。
其他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且申请参加平行志愿投档(仅限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等三类艺术本科专业)的区外本科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须于2018年4月30日前向宁夏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含传真:0951-5559159),经宁夏教育考试院批复后方可。学校必须按照艺术文科、艺术理科分别编制来源计划。
四、划线
(一)文化课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分别按艺术(文)、艺术(理)划定本、专科文化课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
(二)专业课省统考合格线。根据考生成绩、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
五、投档模式及志愿设置
(一)本科艺术类A段: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二)本科艺术类B段:包括区内3所本科普通高校、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区外本科普通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专业大类投档,每个专业大类分别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三)本科艺术类C段:包括除A段和B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四)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五)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院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设1个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院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面向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征集志愿,仍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征集志愿设置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六、投档规则
(一)本科艺术类A段: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不含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二)本科艺术类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分专业大类,按综合分成绩排序,综合分成绩按全国统一高考总分占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遵循考生志愿,分艺术文、艺术理,按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等三个专业大类分别投档,投档比例为1:1。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三)本科艺术类C段、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艺术本科专业、高职(专科)院校艺术专业: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资格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不含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四)对院校《招生章程》中明确执行各省相关规定的区外院校,在我区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为按照综合分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成绩按高考总分占30%、艺术专业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
七、投档录取顺序
(一)本科艺术类A段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二)本科艺术类B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三)本科艺术类C段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四)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本科艺术类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五)专科艺术类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八、对违规考生的处理
(一)参加艺术统考被认定为违规报考的考生,宁夏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艺术统考成绩和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资格等。
(二)参加艺术统考或院校校考被认定专业考试违纪舞弊的考生,宁夏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艺术类本科专业与艺术统考科类对应表(试行)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29所)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办法招生的高校及其专业(13所院校的部分专业)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4个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本科专业)。
部分按平行志愿录取艺术类专业的院校名单
其他按平行志愿录取的区外院校请查阅2018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
信息来源:宁夏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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