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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向大气污染宣战!保卫蓝天,你我有责!

2017-11-28 居家中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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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责任 保卫蓝天 沙坡头区向大气污染宣战

   自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以来,沙坡头区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中卫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系列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全面综合施策,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沙坡头区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沙坡头区大气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燃煤锅炉淘汰、秸秆禁烧、鞭炮禁燃、扬尘粉尘污染防治、企业偷排整治等工作重点和“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区、镇、村、组四级包抓责任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在强化综合整治方面,沙坡头区实施了最严厉的措施和手段,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狠抓燃煤锅炉淘汰,对辖区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全面摸排,掌握基本底数,制订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采取划片分解、责任包干等措施,向燃煤锅炉单位、业主告知补偿办法,督促其实施拆除或改造。截至目前,共拆除燃煤锅炉66台。狠抓扬尘污染防治,对扬尘污染源全面深入排查,建立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联抓联治监管机制,明确“五定”责任,组织开展对辖区建筑工地、城乡地表裸露区等的排查整治;对建筑工地沙石及裸露处全部实施抑尘网覆盖;对城乡地表裸露区域建设围栏,严防成为建筑和生活垃圾的倾倒场;扩大市区道路保洁、喷洒范围和频次,确保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狠抓秸秆禁烧和禁牧封育,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和禁牧封育部门监管和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管部门和各乡(镇)间的协调配合、联动管控,全面加强对辖区秸秆焚烧、偷牧现象进行不间断、无缝隙巡查,加大对秸秆焚烧、偷牧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减少和杜绝了焚烧秸秆、偷牧放牧现象的发生。狠抓企业粉尘污染防治,对辖区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责令企业对焦炭、堆料、矿粉、废渣等容易形成粉尘污染的堆积物实施防尘网覆盖等抑尘措施;对水泥厂等粉尘污染较重的企业,监督实行错峰生产;对企业夜间偷排行为,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发现一起、曝光一起、严惩一起,用铁的手腕严控空气污染物排放。

  同时,沙坡头区委、政府还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力促整改。同时,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对污染大气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惩罚,坚决杜绝各类大气污染行为和现象发生。(谢亚东


 沙坡头区全面推进禁牧封育秸秆禁烧 

   今年,沙坡头区以对生态环境质量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紧迫感,不断创新工作举措,采取“四个到位”,全面抓好禁牧封育和秸秆禁烧工作。

  沙坡头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禁牧封育暨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出台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牧封育和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牧封育工作的通告》《关于实行禁烧秸秆的通告》和《关于防治大气污染的通告》,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坚决克服懈怠侥幸心理,层层落实禁牧封育、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确保防控工作的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全力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建立由分管副区长牵头,农业和科技委员会总协调,各乡(镇)主要负责,草原派出所和各乡(镇)派出所全力配合的责任链条,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着力建立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模式。采取“封、禁、堵、压、打、用”综合措施,实行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乡(镇)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与农户签订禁烧秸秆目标责任书等,层层落实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责任制,确保禁牧封育、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各乡(镇)纷纷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加大对城区内垃圾焚烧和鞭炮燃放的监管力度,全面落实“领导带班制”,重点落实村、队(组)巡查监管责任,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奖惩到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禁牧封育、禁烧秸秆法规政策,在各乡(镇)居民庄点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及深入田间地头,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禁烧秸秆的法律法规和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形势的严峻性、焚烧造成的危害性和加强禁烧工作的紧迫性,确保不发生偷牧和焚烧秸秆(垃圾)的现象。

  由沙坡头区委、政府督查室及农科委组成专项督察组,分片区对各乡(镇)禁牧封育、秸秆禁烧进行不间断明察暗访,并实行日通报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由区纪委组成专项调查组,对偷牧及焚烧秸秆现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


对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轻则罚款,重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宁县铁腕治理大气污染

     为切实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近日,中宁县根据相关规定印发中宁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禁令——《关于防治大气污染的通告》。

  《通告》要求,凡在中宁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农牧部门或者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在城乡规划区、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物质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县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中宁县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禁止在县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在禁燃区内未按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由环境保护部门组织拆除,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遮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泄漏的,或者未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段行驶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对其他污染大气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宋大为)


   中宁县严肃处理秸秆焚烧大气污染事件相关责任人

 11月22日,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巡察时发现中宁县舟塔乡康滩村存在焚烧秸秆现象,烟尘较大,长山头农场大面积焚烧秸秆,烟尘及火势较大,旁边还有两处焚烧秸秆后的大面积黑斑,焚烧烟尘严重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对此,中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了严厉处罚和严肃问责。

  分别给予舟塔乡人民政府、乡长张维华通报批评,给予分管副乡长赵文泉警告处分,给予康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康俊庭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长山头农场行政处罚10000元,并函告该农场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中宁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各乡镇、部门(单位)、村组要从落实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此为戒,深刻汲取经验教训,严格落实职能职责,继续采取全天候驻守、设立监控点、组织流动哨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无死角开展巡查检查,尤其要加强人口集中地区、高速公路沿线、铁路重要干线、国省道沿线等禁烧区巡查,一旦发现秸秆焚烧苗头和隐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确保辖区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为全县群众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郭乐



海原全面禁止焚烧秸秆

  冬季来临,焚烧秸秆现象到了高发期,近日,海原县发出公告,要求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海原县要求所有单位和个人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树木落叶、田间杂草、垃圾、废塑料及其它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禁将秸秆弃置于河道、水库、水渠等水源地和路面。广大干部群众发现焚烧秸秆行为时,可拨打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村举报。举报信息经核实的,给予举报人100元奖励。

  此外,海原县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黄储、打捆搬离农田集中堆放等形式处理秸秆,各乡(镇)、村(居)将合理划定集中堆放点,引导群众妥善堆放秸秆。凡使用农用机械进行收割的,收割留茬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对拒不接受或严重阻碍秸秆禁烧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虎)

信息来源:中卫新闻传媒集团



关于对七营镇、高崖乡秸秆禁烧工作不力问题的通报

各乡镇(甘盐池)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县直各单位,区市驻海原各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的总体要求,保障海原县大气环境质量,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召开了会议,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提出乡镇辖区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海原县大部分乡镇迅速行动,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巡查中,仍发现海原县七营镇下套村、北咀村和高崖乡红古村G70福银高速附近3处秸秆焚烧点。

  经调查,11月24日上午,七营镇北咀村和七营村各有一处秸秆焚烧点,面积分别约为288平方米和215平方米。11月24日上午11时,海同高速施工人员将高崖乡红古村西湾自然村灌溉农渠旁杂草点燃取暖,面积约35平方米。

  上述秸秆焚烧问题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七营镇、高崖乡等乡镇领导干部重视不够,对秸秆禁烧工作置若罔闻,思想认识上麻痹,工作措施上乏力、履职尽责上不实。经研究决定,对七营镇分管副镇长祁国福、高崖乡分管副书记张笑曦停职检查;对七营镇党委书记马光智、镇长王学勤、高崖乡党委书记张广平、乡长罗发强每人罚款2000元,上缴县财政,并对王学勤、罗发强分别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七营镇党委对北咀村、七营村村干部进行处理,责令高崖乡党委对红古村村干部进行处理。

  全县各乡镇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汲取教训,查找原因,举一反三,迅速整改,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将禁止秸秆焚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督查巡查,对发生秸秆焚烧问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曝光一起,确保不再发生秸秆焚烧问题,为海原建设蓝天碧水创造良好环境。

中共海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

共同维护碧水蓝天专题报道(下面的蓝字直接点开)

【今日头条】沙坡头区89名镇村干部因秸秆禁烧、禁牧封育工作不力被严肃问责

【今日聚焦】石泰峰:铁腕整治 严肃问责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重要通告】沙坡头区政府通告:沙坡头区全境禁烧秸秆!违者最高罚款2000元!监督举报电话:7655429!

【重要通知】沙坡头区政府公告:进一步加强禁牧封育工作!违规放牧每只羊罚款30元!监督举报电话:7655567  7655835

【今日头条 】中卫市沙坡头区出新规:办喜事不能任性燃放烟花爆竹!滨河镇免费为辖区居民提供电子礼炮!

【全民通告】中卫市沙坡头区政府关于防治大气污染的通告!有这种行为,最高罚款20万元!

【紧急提醒】中卫市区每天需要抑尘和洗扫,部分路段有结冰湿滑现象,请所有市民出行注意安全!

【今日头条】宁夏出台推进生态立区战略实施意见  28条措施为百姓构筑一个“天更蓝、地更绿、水更美”的美丽宁夏!

【今日关注】中卫市将严禁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树枝、垃圾和燃放爆竹!发现这种行为制止并举报!一起转起来!共同维护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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