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减少空气污染,维护群众身体健康,12月28日,宁夏“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及宁东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我区将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实施禁限放烟花爆竹,并要求各市要通过严管销售渠道、严控燃放区域、严格监管手段等措施,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禁烟花爆竹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区域,安排落实喷雾降尘、湿法清扫等降尘措施,提倡公众购买、燃放安全环保型烟花爆竹或电子烟花爆竹。同时,各市政府要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日常监管和巡查,发挥监管部门及网格化作用,通过日常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禁限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严厉惩处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
此外,对于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各市政府应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加大喷雾降尘、湿法清扫等降尘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记者 杨兆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