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警示】海原一司机31座车塞进96人!涉嫌危险驾驶罪获刑: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8年1月29日,海原县驾驶人杨某某驾驶营运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因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海原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去年5月27日,杨某某驾驶宁E53259号大型普通客车,沿S101线行驶至海原县高崖乡路段,被海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李旺中队巡逻民警查处。经现场清点核对,该车核载31人,竟然被塞进96人,其中包括75名幼儿园学生、3名老师及18名学生家长,超员达200%。
《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危险驾驶应当追究刑责的情形, 以及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追加刑责的情形。客车所有人、驾驶人为追求效益最大化而无视他人生命安全,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驾驶害人又害己,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酿成极为严重的后果。少数司机在违反交通法律时,想当然的认为即便被交警部门查获,也只是会被扣分和罚款,殊不知还会有一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会涉嫌危险驾驶罪。
交 警
提 醒:
客车安全关乎乘客的生命,超员超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希望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深刻认识到危险驾驶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珍爱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春 运 期 间:
中卫交警将依托春运执法检查站、视频监控系统和缉查布控系统,加强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客运包车、面包车的检查,严把出城、上高速、过境“三关”, 紧盯重点车辆,对各类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发现一起,追刑一起,做到“零容忍”。坚决消除超员、疲劳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等容易导致重大事故的违法行为, 全力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平安。
信息来源:中卫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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