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中卫市3单位上了“黑榜”当了典型!宁夏公布2017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10大典型案例!
3月12日,宁夏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了2017年全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检查情况。
2017年,全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切实履职,狠抓执法案件查办,采用“双随机”模式组织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等10项重点监督检查,并自选动作组织开展了放射诊疗、二次供水、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整治等3个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据统计,全年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383件,罚款178.7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03万元,比2016年分别增长了32.47%、65.39%和2.89%,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并将银川市兴庆区妥丽丽非法行医案、中宁县健民医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从事终止妊娠手术案、宁夏水投红寺堡水务有限公司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为辖区居民供水案等十大典型案例予以向社会公布。
2017年全区卫生计生
监督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一、银川市兴庆区妥丽丽非法行医案
2017年5月23日,银川市兴庆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巡查报告:兴庆区月牙湖乡海陶北村八组自建房内存在非法行医活动。经调查,当事人妥丽丽不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本人的《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3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706元。
二、固原市原州区古兆珍非法行医案
2017年5月31日,固原市原州区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古兆珍在开办的药店内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经现场调查,当事人古兆珍不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本人的《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30000元。
三、中宁县健民医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从事终止妊娠手术案
2017年1月19日,中宁县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中宁县健民医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从事麻醉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7400元,没收违法所得3340元。
四、西吉县人民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未校验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案
2017年5月15日至19日,西吉县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西吉县人民医院开展综合监督执法时发现,该医院存在《放射诊疗许可证》未按时申请校验、放射场所未配备有效的放射防护用品、放射工作人员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多种违法行为,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2000元。
五、银川市兴庆区妙和手穴灸堂石油城店(逯涛)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2017年8月15日,银川市兴庆区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银川市兴庆区妙和手穴灸堂石油城店(逯涛)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经现场调查,妙和手穴灸堂石油城店(逯涛)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450元。
六、固原市中医院未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案
2017年8月15日,固原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固原市中医医院未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无痛人流、上环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违反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七、海原县韩洪芝非法行医案
2017年8月18日,海原县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海原县韩洪芝涉嫌非法行医。经现场调查,该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当事人韩洪芝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擅自设立场所非法开展诊疗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此前韩洪芝因非法行医已被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行政处罚两次,此次违法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非法行医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处理结果: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0000元。涉嫌非法行医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八、平罗县李冠霞按摩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诊疗活动案
2017年9月6日,平罗县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平罗县李冠霞按摩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从事中医诊疗活动,当事人李冠霞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8000元。
九、宁夏水投红寺堡水务有限公司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为辖区居民供水案
2017年7月5日,红寺堡区卫生监督所接到辖区协管员报告,反映辖区村民饮用水中发现有虫子。经现场调查,红寺堡区乌沙塘供水站自2016年9月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供水至今,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责令立即整改,罚款人民币7500元。
十、中卫市第六感美容美发店经营者李赟娟不能提供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从事经营活动案
2016年7月25日,中卫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中卫市第六感美容美发店经营者李赟娟不能提供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从事为顾客直接服务的活动,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元。
信息来源:宁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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