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镇长城社区党支部原书记、主任胡玉霞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等问题。2007年至2014年,胡玉霞在任红果子镇长城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以他人名义用集体土地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9.91万余元,并扣留12户土地承包人粮食补贴款3.23万余元存于集体账户。胡玉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党支部书记职务,违纪资金被收缴。
2.同心县马高庄乡白阳洼村村干部违规向低保户收取费用问题。2008年,时任马高庄乡白阳洼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苏海发,与时任村委会会计白昌德商议,向本村50户低保户每户收取100元,用于支付秋季农田基本建设劳务费。苏海发、白昌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西吉县新营乡二府营村党支部原书记袁久海贪污公款等问题。2000年至2015年,袁久海在任二府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将村集体林场以本人和他人名义造册上报,先后冒领退耕还林项目补助粮款141670.97元,其中袁久海个人贪污5820元。2016年,二府营村又以袁久海儿子等9人名义申报民政救灾款6300元,违规用以支付铲车租赁费。袁久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西吉县吉强镇王昭村村干部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2003年秋,王昭村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项目时,村党支部原书记段治平伙同村委会原主任王召军、原会计李永刚和段志鸿,将给群众分配后剩余的162.1亩退耕还林地以村干部亲属名义造册上报,从2004年至2015年冒领退耕还林补助粮款258468.45元,用于村务开支。段治平、王召军、李永刚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段志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隆德县沙塘镇和平村村委会原主任张新虎违规冒领征地款问题。2016年,在沙塘镇和平村修建垃圾填埋场征地中,时任沙塘镇和平村村委会主任张新虎,利用职务便利,在丈量其他农户征用土地时,私自在别人名册下签署自己的名字。2018年2月13日,沙塘镇政府按照签署的名字给张新虎支付27301元征地款。张新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职不力,沙塘镇党委书记张毓龙、镇长赵忠宁被通报批评,副镇长裴国盛被诫勉谈话;冒领的征地款全部退赔农户。
6.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党家水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学军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2007年至2017年,赵学军以本人和村民名义虚报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及草原生态补助资金共计69884.78元,其中挪用24476元,贪污1173.78元。另外,2015年2月,赵学军采取虚开发票入账的方式,套取8000元村集体资金用于支付其弟弟的磅秤场地铺垫费。2015年10月,因山洪导致党家水村村民种植的硒砂瓜受损,永康镇给予该村40户受灾村民拨付2万元救灾款,赵学军安排将2万元救灾款挪作抵顶该村维修自来水的工程款,并伪造向受灾村民发放救灾款的名册和收取群众2万元修路筹资款的收据,进行平账。赵学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7.海原县关桥乡冯湾村党支部原书记贺连定优亲厚友等问题。2010年至2017年,贺连定在担任冯湾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期间,先后为其哥哥、儿子等8名亲属办理农村低保。2017年,利用职务之便,截留上级给群众提供的地膜94卷据为己有,价值6486元。同年,在整村推进基础母羊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给全村246户建档立卡户平均按6-10只羊发放补贴,致使部分未养羊的建档立卡户违规领取了补贴。贺连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通报指出,以上7起基层干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扶贫资金问题,有的违纪延续10年之久,有的费尽心思骗取,有的明目张胆作假,有的屡屡挪用贪占,对党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对法纪毫无敬畏。这些问题严重损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伤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背离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要求,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治。
通报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并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各级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紧盯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环节,加强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健全机制,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管。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盯住不放。对发现的问题要快查快处、严查严处。要强化责任追究,落实“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制度,既要严肃查处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党委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切实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强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