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今年我区将支持各县市区实施美丽小城镇建设项目20个,确定的美丽小城镇建设内容原则上年内必须全部开工并建设完成。
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各市县区要科学规划设计,提高建设层次,坚持“因地制宜、集约用地、科学布局、配套建设”的原则,严格按照空间规划、镇村体系规划要求,科学确定和把握小城镇的功能定位,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特别要注重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镇深度融合发展,注重塑造小城镇特色风貌,增强小城镇建设品味和底蕴,注重小城镇水、暖、电、气、网及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功能,注重引资引智引才参与小城镇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整体提升小城镇实力和形象。
在工程质量方面,各地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技术规范,严把工程设计关、建设关、质量关、验收关。严格执行建筑抗震、结构安全、节能环保等强制性工程技术标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质量合格。对不符合抗震设防标准和工程质量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支持和验收。各地要通过市场化运作,积极采用LNG等模式开展天然气入户试点,减少燃煤使用。同时,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及污水集中处理,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自治区将于6月下旬组织相关部门对下达的20个小城镇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中期督查,按一定比例拨付奖补资金。年底对照下达的年度建设内容逐一对账,根据实施效果拉大资金奖补幅度。对进度快、质量好、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小城镇及所在县市区加大奖补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行动迟缓、质量标准不高、排名靠后的小城镇及所在县市区通报批评,削减资金计划,形成奖惩机制。(记者 王宇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