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记者获悉,自治区住建厅于近日下达2018年全区农村危窑危房改造任务2.2164万户。
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程序和标准确定改造对象,对四类重点对象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经扶贫部门核实审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必须经残联部门核实审定,低保护、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含极度贫困户)及其他贫困户必须经民政部门核实审定。
同时,严格落实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并公示、乡镇审核、县审批的工作程序,审核改造对象。
结合实际分类改造,我区将优先安排“四类重点对象”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极度贫困户)和自治区确定的170个深度贫困村及140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危窑危房改造,力争2019年前完成“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窑危房改造任务,2020年前完成其他贫困户存量危窑危房改造任务。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各地要严格将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控制在13-18平方米以内。
对于需要政府兜底保障的极度贫困户,按36平方米以内设计改造,原则上卧室、厨房、厕所等都要独立设置,确保改造后的住房满足基本使用功能。
在具体建设中,要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加强工匠人员培训,坚决阻止不合格工匠承担农房改建任务,确保危窑危房改造质量过硬。(记者 王宇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