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270批次,合格样品26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油及油脂制品39批次,合格样品3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35批次,合格样品3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饮料51批次,合格样品4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青铜峡市新宁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豆芽,不合格项目为亚硫酸盐(以 SO₂计),检验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2.银川市兴庆区好利来食品厂生产的面包(3批次,分别为老式面包、黄金切片和甜甜圈面包),不合格项目均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3.宁夏食燕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迷你吉,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4.银川富氏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览山清泉纯净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研究院。
5.宁夏中卫市清泉纯净水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研究院。
6.宁夏中卫市清源供排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纯净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研究院。
7.宁夏塞外凝露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纯净水(2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研究院。
8.石嘴山市马占河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胡麻油,不合格项目为苯并[a]芘,检验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责令企业立即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退市、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