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中卫交警逮住三起无证驾驶三轮载货摩托的交通违法行为,结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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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18年11月06日10时09分赵某某驾驶的宁EK9078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五葡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五葡路与怀远路交叉路口向南800米路段处时,因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通巡逻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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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赵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交通违法嫌疑人赵洪成行政罚款2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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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18年11月08日08时40分汪某驾驶的无号牌证三轮载货摩托车沿文昌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文昌街与鼓楼东街交叉路口向北50米路段处时,因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交通巡逻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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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九十条、《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汪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交通违法嫌疑人汪某予以行政罚款4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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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018年11月22日10时03分周某某驾驶宁EF5333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五葡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五葡路与怀远路交叉路口向西50米路段处时,因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巡逻交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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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周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交通违法嫌疑人周某某行政罚款2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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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依法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套牌机动车上路行驶是对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不负责的行为。
安全驾驶、遵守交规,
是对自己负责,更是为家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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