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今日聚焦】海原男子因家庭琐事和妻子吵架,为吓唬妻子结果把自家厨房点燃了...
家住海原县,在海原某镇开店的39岁男子杨天豪(化名)因家务琐事和妻子吵架后,妻子怄气回了娘家。
三个月内,杨天豪叫了妻子七八次,妻子都拒绝回来,遂产生了轻生吓唬妻子的念头。
2014年12月29日,杨天豪携带其购买的两塑料壶汽油回到与他人相邻的店内,将两个孩子支出去玩耍。
将一壶汽油提到二楼窗户跟前,将房门反锁,给妻子连发三条短信说“不想活了,要带着孩子一起死”。
妻子没有回复他短信,之后杨天豪下到一楼将汽油倒在案板及碗柜上,剩下的汽油连壶一起提到二楼丢在沙发上。
网络图
然后杨天豪站在店内二楼的窗户旁。
下午18时许,他看见妻子从楼下走过,就准备和妻子说话。
妻子没有理他,杨天豪就到一楼,将一块卫生纸用打火机点着后丢在碗柜上,汽油燃烧后房子顶棚烧着并炸开,碗柜的碗也炸了发出响声。
网络图
之后他又上到二楼,在窗户旁喊着让对面商铺的人把停在他家楼下的车开过,然后趴在窗户上。
对面商铺的邻居将车挪走后,一楼卷帘门下半部分已经烧的朝上卷起,二楼靠西侧墙上的小窗口往外冒烟。
赶来的邻居把卷帘门扯开,把里面的门往开踏,并劝他下来,但杨天豪提着汽油壶拒绝下来。
接到报警赶到现场的派出所民警组织群众拦了一辆拉水车与群众合力将火扑灭,并将门撬开冲上楼将其控制住。
网络图
杨天豪的放火行为导致自己店内一楼天花板脱落、隔断被毁、厨柜及部分物品被烧,所幸相邻卖地板砖的商户没有受损。
同年12月30日,杨天豪因涉嫌放火罪被海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
2016年3月8日,海原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杨天豪放火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天豪故意放火,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放火罪,判决被告人杨天豪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信息来源:海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