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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警方再次征集蔡伏云、党立成等人违法犯罪线索
2019年1月,红寺堡区公安分局破获了以蔡伏云为首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蔡伏云、党立成、闫斌、蔡文博、邢军、韩云、侯海、任河、田林、罗杨杨、马小龙、狄九州等12人,犯罪嫌疑人刘鹏被上网追逃。
经查,以蔡伏云为首的的犯罪团伙涉嫌开设赌场、赌博、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多项违法犯罪。7月11日,为全面彻查蔡伏云、党立成、闫斌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红寺堡公安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蔡伏云、党立成、闫斌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
凡曾参与蔡伏云等人涉恶团伙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争取宽大处理;凡曾遭受蔡伏云等人涉恶团伙侵害的受害者,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凡是蔡伏云等人涉恶团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知情者,请积极向红寺堡区公安分局扫黑办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为其严格保密,线索查证属实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严惩。
举报电话:0953-5098252,0953-5098900
举报邮箱:hsbgajshb@163.com
举报地址:红寺堡区公安分局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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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警方公开征集马丰鋆等人涉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
近期,吴忠市、利通区两级公安机关缜密侦查,成功打掉马丰鋆等人涉恶犯罪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并执行逮捕。为彻查该团伙违法犯罪事实,现通告如下:
一、 凡是犯罪嫌疑人马丰鋆等人涉恶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知情者,请积极向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扫黑办检举、揭发。
二、 凡是被犯罪嫌疑人马丰鋆等人涉恶犯罪团伙殴打、威胁、滋扰、侵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受害者,请尽快向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报案、控告;
三、 凡是参与、帮助犯罪嫌疑人马丰鋆等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近期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争取法律宽大处理。
四、 正告凡是对检举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对涉案人员予以窝藏、包庇;对犯罪嫌疑人马丰鋆等人涉嫌犯罪的赃款、赃物予以接受、藏匿、代保管;混淆视听、干扰公安机关取证办案者一经发现,将严肃依法查处、严厉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
自公告之日起,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马丰鋆等人的犯罪线索。对检举者、举报者的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对举报、检举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特此通告
联系人:马警官:17752377716、18095319166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扫黑办(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朝阳东路41号)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扫黑办
2019年7月11日
附嫌疑人照片:
马丰鋆
杜永军
石中庭
刘卫
杨兵荣
翁东旭
马小军
张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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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马超、马龙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期,灵武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马超、马龙、马继云、郭瑞、广志刚、马超(大)、何新等人抓获归案。为严厉打击该犯罪团伙,严惩犯罪,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案件,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是马超、马龙等人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知情者,请积极向灵武市公安局扫黑办检举、揭发;
二、凡曾遭受马超、马龙等人犯罪团伙侵害的受害者,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凡曾伙同马超、马龙等人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自公告之日起,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马超、马龙等人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灵武市公安局将严格依照《灵武市公安局保护涉黑涉恶线索、案件举报人、证人的规定》对举报者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案件线索一经核实认定,将按照《灵武市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及抓获现行犯罪奖励办法》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严惩。
举报电话:0951—4771091 4771090
举报邮箱:lwsshcebgs@163.com
材料邮寄地址:灵武市公安局扫黑办
灵武市公安局扫黑办
2019年07月06日
犯罪嫌疑人照片:
马超,男,1988年7月7日出生,户籍所在地:青铜峡市连湖三队,现住址:银川市西夏区兴业家园小区。
马龙,男,1987年6月16日出生,户籍所在地: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银丰村7队,现住址:银川市西夏区澳海澜庭小区。
马继云,男,1972年4月1日出生,户籍所在地: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银川市园林场,现住址: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银川市园林场。
郭瑞,男,1988年5月29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永宁县李俊镇金塔村五队,现住址:永宁县李俊镇汉唐福邸E区。
广志刚,男,1971年8月20日出生,户籍所在地: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新春村4队,现住址:银川市湖滨东街安泰花园北区。
马超,男,1982年5月1日出生,户籍所在地:银川市兴庆区双庄村4队,现住址:银川市兴庆区双庄村4队。
何新,男,1983年2月1日出生,户籍所在地:灵武市宁东镇磁矿家属区,现住址:银川市宁东镇青松园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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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杨帅、简玉祥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期,银川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团伙,抓获杨帅、简玉祥、赵明、王志亮、张梅等多名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杨帅、简玉祥、赵明、王志亮、张梅等人涉嫌对我市部分非法营运司机进行敲诈勒索犯罪活动,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杨帅、简玉祥、赵明、张梅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已执行逮捕。
为全面查清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现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杨帅、简玉祥、赵明、王志亮、张梅等人违法犯罪线索。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案件,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参与该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包庇和纵容该团伙以及掩饰、隐瞒该团伙犯罪所得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凡是曾遭受该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者,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凡是该团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知情者,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对提供线索者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对线索查找属实、且在打击该团伙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四、凡是对检举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对涉案人员予以窝藏、包庇的;对该犯罪团伙涉嫌犯罪的赃款、赃物予以接受、藏匿、代保管的;混淆视听、干扰公安机关办案取证的,一经发现将严肃依法查处,严厉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
举报信箱: ycsjgjfj@163.com
举报电话: 0951-3935000 17309506590
来信来访地址:银川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扫黑办(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平湖巷8号二楼)
银川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扫黑办
2019年7月11日
犯罪嫌疑人照片:
杨帅,男,回族,1993年09月16日出生,户籍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城镇散居新春6队散居1318号。
简玉祥,男,汉族,1973年04月03日出生,户籍地:宁夏贺兰县常信乡四十里店村十五社51-1号。
赵明,男,汉族,1978年3月6日出生,户籍地: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景泰苑小区11-3-502号。
王志亮,男,汉族,1983年10月11日出生,户籍地:宁夏贺兰县习岗镇红旗村四社22-1号。
张梅,女,汉族,1970年12月31日出生,户籍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镇河村07队-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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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公安分局关于公开征集李刚、文斌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期,银川市公安局宁东公安分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李刚、文斌等人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李刚、文斌(绰号:豆腐)、何鹏(绰号:铁头)等人已被依法执行逮捕。
为全面彻底查清李刚、文斌、何鹏等人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现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李刚、文斌、何鹏等人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案件,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曾遭受李刚、文斌、何鹏等人犯罪团伙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受害人,请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
二、凡是与李刚、文斌、何鹏等人犯罪团伙共同实施过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
三、凡是包庇、纵容李刚、文斌、何鹏等人犯罪团伙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为其违法犯罪提供帮助、逃避打击的,经查实,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正告凡是对检举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对涉案人员予以窝藏、包庇;对李刚、文斌、何鹏等人犯罪团伙涉嫌犯罪的赃款、赃物予以接受、藏匿、代保管;混淆视听、干扰公安机关取证办案者一经发现,将严肃依法查处、严厉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
自公告之日起,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李刚、文斌、何鹏等人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对检举者、举报者的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对举报、检举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举报电话:0951-4723765 3066110
举报邮箱:ycsndgafj@163.com
材料邮寄地址:宁东中心区文萃路宁东公安分局扫黑办
银川市公安局宁东公安分局
2019年7月5日
犯罪嫌疑人照片:
李刚。男,37岁,1982年11月3日出生。现住址:宁东镇中凯公寓
文 斌(绰号:豆腐)。男,34岁,1985年3月2日出生。现住址: 宁东镇佳能苑小区。
何鹏(绰号:铁头)。男,29岁,1990年5月22日出生。现住址:灵武市民生家园小区。
王军(曾用名王东)。男,36岁,1983年4月27日出生。现住址:宁东锦龙时代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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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万小龙等人涉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日,金凤区公安分局经过缜密侦查,抓获涉嫌诈骗、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万小龙、杨飞虎、白杨、徐立飞等11人,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已执行逮捕。万小龙等人利用宁夏万氏鸿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贷贷鑫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
为全面查清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现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万小龙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案件,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参与该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二、凡是该团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知情者,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对提供线索者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对线索查证属实的,且在打击该犯罪团伙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依据有关办法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是在宁夏万氏鸿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贷贷鑫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过程中,利益受到不法侵害者,请尽快提供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正告:凡是对检举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对涉案人员予以窝藏、包庇;对万小龙等人犯罪团伙涉嫌犯罪的赃款、赃物予以接受、藏匿、代保管;混淆视听、干扰公安机关办案取证者一经发现,将严肃依法查处、严厉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951-8615177,0951-6087086
举报信箱:574807410@qq.com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派出所二楼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扫黑办
2019年7月5日
犯罪嫌疑人照片:
万小龙
杨飞虎
白杨
徐立飞
马越
刘闻旭
简鹏
蒋超
胡岩
何宇聪
唐天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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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公开征集赵振陆、杨觉明、蒯治刚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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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苏益雄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期,兴庆区公安分局经缜密侦查,抓获银川欧亚男健医院涉嫌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苏益雄、黄洪勇、年建华等人。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苏益雄、黄洪勇、年建华等35人,经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已被依法执行逮捕。
为全面查清该犯罪集团的违法犯罪事实,现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征集犯罪嫌疑人苏益雄、黄洪勇、年建华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
一、凡是参与苏益雄、黄洪勇、年建华等人犯罪集团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2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凡是苏益雄、黄洪勇、年建华等人犯罪集团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知情者,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且在打击该犯罪集团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三、凡是苏益雄、黄洪勇、年建华等人犯罪集团涉及案件的受害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凡是到银川欧亚男健医院就诊过程中,利益受到不法侵害者,请尽快提供相关材料,公安机关将予以认真核查。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苏益雄犯罪集团相关犯罪线索。政法、公安机关等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对包庇、纵容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来信来访地址:
1.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扫黑办(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东路丽景街派出所院内,举报电话:0951-6899110)
2.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受案大厅(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银佐路1号,举报电话:0951-6899285)
3举报邮箱:XQGA1234@163.com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扫黑办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
主要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苏益雄,男,53岁,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系银川欧亚男健医院现任法人
黄洪勇,男,38岁,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系银川欧亚男健医院前任运营主任
年建华,男,53岁,宁夏银川市贺兰县人,
系银川欧亚男健医院前任院长
贾云,女,65岁,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
系银川欧亚男健医院现任院长
苏国强,男,48岁,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系银川欧亚男健医院现任运营主任
唐林,男,49岁,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人系银川欧亚男健医院手术医生
鄢湘良,男,45岁,江西省奉新县冯川镇人,系银川欧亚男健医院主诊医生
刘淼,男,46岁,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系银川欧亚男健医院主诊医生
沈姣,女,19岁,宁夏银川市贺兰县人,系银川欧亚男健医院医生助理
包娜,女,24岁,甘肃省景泰县芦阳镇人,系银川欧亚男健医院输液室护士
马晒买,女,22岁,宁夏青铜峡市邵岗镇人,系银川欧亚男健医院手术室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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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李益迁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