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审判168】中卫市高某某等11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非法经营、赌博……二审涉恶案件公开审理!
中卫市11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非法经营、赌博……二审涉恶案件公开审理!
2019年7月31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高某某等11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非法经营、赌博上诉一案。
一审法院于5月30日对被告人高某某等人犯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非法经营、赌博罪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九万元,以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赌博罪分别判处同案其他被告人十一个月至十四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高某某等人提出上诉,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中卫中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为了确保案件庭审高效有序的进行,中卫中院进行了周密部署和精心安排,不仅制定庭审预案、庭审保障预案以解决好被告人及辩护人对出庭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回避、非法证据排除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庭审中断事项等问题,成立了技术后勤保障组,并且与中卫市沙坡头区分局积极协调,抽调多名警察全力配合庭审的安全保障工作,还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中卫中院与中卫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衔接配合的意见》的相关规定,通知对辩护律师所属律师事务所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的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到庭旁听案件审理活动。与此同时,社会各界群众、被告人家属也对庭审进行了旁听。
法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次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重点围绕各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上诉理由、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等问题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及辩护人均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
针对控辩双方围绕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定罪及量刑等方面提出的辩论意见,合议庭认真评议后将对该案择期宣判。
高某某之前的报道:
【法院公告】直播!5月30日15时!中卫市高新平、金占宝、高红江等10余人涉恶团伙公开宣判!
中卫中院部署实施“六个一律”执行亮剑涉黑涉恶刑事财产刑案件“打财断血” 近日,中卫中院制定《开展涉黑恶刑事财产刑“打财断血”专项执行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涉黑涉恶刑事财产刑案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活动,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司法能力,不断推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方案》明确,严格落实涉黑恶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一律提讯在押被执行人责令其如实申报财产、一律线上线下全面查控可供执行的财产、一律入户普法教育引导其直系亲属代为履行、一律网络询价评估拍卖公开处置涉案财产、一律邀请扫黑办成员参与见证执行、一律在六个月审限内结案“六个一律”要求,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方案》要求,全市法院执行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涉黑恶刑事财产刑执行工作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重要环节,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加强同刑事审判部门、立案部门的对接联系,提前介入审理过程,了解掌握案件情况及查控财产信息,明确移送、执行的期限要求;要主动向被执行对象、围观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扫黑除恶相关政策,达到执行一件案件、教育一片群众的效果;要广泛向社会群众征集涉黑涉恶线索,对办案中遇到的暴力抗拒执行、阻却执行等行为,按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告、移送;要依法运用搜查、查封、冻结、扣押、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命脉,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造血功能。 互查互学共提升 互帮互促共发展中卫中院党总支组织开展党建网格单位互查互学互帮互促活动 近日午,市中级法院党总支作为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第三片区第十四“网格”责任单位,与该“网格”成员单位——市委政策研究室党支部、市委老干部局党支部,开展了党建工作互查互学互帮互促活动。第三片区责任人赵平山同志、市中级法院党总支副书记李万刚同志,以及市中级法院、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老干部局的党务干部参加了活动。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
【中卫审判 166】迅速行动!中卫市中级法院专题研究部署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和自查问题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