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上访是国家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但是公民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要求,依法表达自己的正当诉求。对于无理取闹、缠访、闹访、串访、越级上访等无视国家法律不听劝阻的上访行为,触犯国家法律的,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网络图片)2019年8月31日,多次故意到国家信访局越级走访,并以此为由向盐池县人民政府施压,索要巨额钱财,以满足个人的不良企图,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花马池镇居民杨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盐池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9月12日,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公安机关依法查明:2009年,盐池县城市改造时对杨某某房子进行拆迁,因杨某某父亲不认可拆迁补偿,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将其房子强制拆迁,杨某某父子因拆迁补偿问题多次到相关部门信访。盐池县人民政府经多方协调,给予赔偿解决,杨某某及亲属签订了“信访问题息诉罢访保证书”。2019年以来,杨某某无视国家信访条例及相关规定,先后5次到国家信访局越级上访,在国家信访局明确表示不受理时仍多次继续越级上访,并向县政府施压,索要600万元的赔偿。杨某某无视法律威严,经多次惩戒后仍不思悔改,肆意妄为,造成了恶劣影响,最终受到依法打击处理。据了解,这是盐池县公安局今年以来查处的第3起非法上访案件。同样被查处的还有官某和高某某。2019年3月5日,官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盐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19日,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经查,2016年至2019年期间,官某因其儿子被故意伤害致死一案多次到北京中南海等处上访,并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2019年4月20日,高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盐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5日,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经查:2017年以来,高某某因南苑新村移民搬迁事项多次到县政府上访,并采取服药自杀、静坐、哭喊等方式,严重扰乱了县委、政府的正常办公秩序。高某某在福海大酒店等待政府工作人员接待时,无故将酒店客房内的电热壶、电话砸毁,又用玻璃水杯将客房窗户玻璃砸烂,玻璃水杯掉落后致使楼下停放的一辆轿车的前挡风玻璃、天窗等处损毁。今年以来,盐池县公安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信访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警方提醒: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人人都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正确的表达诉求,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藐视法律。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上访行为,如若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信息来源:平安盐池
相关链接依法上访是国家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但是公民必须依法表达自己的合理正当诉求。不能因为上访没让自己满意,就以非法上访、缠访、闹访等非常规手段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真的别再非法上访了,尤其不要极端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法群体性聚集,一不小心就会被判刑住进监狱。
最重要的是,非法上访还会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考学、入党、入伍、报考公务员、就业等,不仅把自己的一辈子毁了,也把孩子的一辈子毁了!
寿宁县鳌阳镇居民张培兰(女、64岁)为达个人目的,以联生公司环境污染为由,长期以来,不按《信访条例》依法信访,多次赴省进京及到非信访场所寻衅滋事,故意给当地政府施加压力,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近日,被告人张培兰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同案人员刘进强、林培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年。除上述案例外,当地警方近期还处理多名非法进京访人员:
案例一
2019年8月8日,违法嫌疑人张某辉以其儿子张某生申请“五保户”未得到办理及2014年征地修路生产小组田地被侵占等事情为由越级进京上访,到北京天安门地区周边进行非正常上访时,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派出所查获;2019年8月28日,张某辉以同样理由越级到北京府右街周边进行非正常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府右街派出所查获。经查,张某辉的信访事由已分别由寿宁县民政局及南阳镇政府多次给予答复。
违法嫌疑人张某辉的行为已扰乱信访单位工作秩序,构成扰乱单位秩序,且情节较重,被寿宁公安依法拘留。
案例二
2019年08月01日,下党派出所接到寿宁县信访局移交的材料,材料显示杨某彪于2019年7月30日在北京天安门地区非正常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治安大队查获并训诫,要求依法处理。经依法调查,杨某彪被寿宁县公安局处以警告。
案例三
2019年08月01日,芹洋派出所接到寿宁县信访局移交的材料,材料显示叶某福于2019年7月30日在北京天安门地区非正常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治安大队查获并训诫,要求依法处理。经依法调查,叶某福被寿宁县公安局处以警告。
案例四
2019年8月30日,寿宁县公安局接寿宁县信访局移送线索称:有一名上访人员范某富于2019年8月27日到北京非访,当日在中南海周边非访后被北京市公安局府右街派出所查获,要求依法处理。经依法调查,范某富被寿宁县公安局处以警告。
案例五
2019年08月13日,芹洋派出所接到寿宁县信访局移交的材料,材料显示陈某富于2019年7月30日在北京天安门地区非正常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治安大队查获并训诫,要求依法处理。经依法调查,陈某富被寿宁县公安局处以警告。
2、信访人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5、信访人强行冲闯政法机关设置的警戒线、警戒区或阻碍执行公务的车辆通行的。6、信访人组织、策划、教唆、煽动、串联、胁迫、引诱、欺骗、幕后操纵他人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7、信访人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的。8、信访人阻挠企事业单位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活动的。9、信访人对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而缠访、闹访的,信访人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散发传单、打横幅标语、呼喊口号、穿状衣、戴标语、非法滞留、聚集哄闹或以自杀、自残相威胁等扰乱公共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的。10、信访人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上访的。11、信访人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缠访、寻衅滋事、影响其他信访人正常活动的。12、信访人将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国家机关门前或信访接待场所的。14、因同一信访事项五人以上集体上访访不按规定推选代表的。17、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18、信访人对正在办理或司法程序终结、行政程序终结的事项,继续闹访、缠访的。19、信访人恶意扩大事态,诋毁政府形象,侮辱、围攻、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扬言实施杀人、放火、爆炸等恐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
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信访是法律法规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但是应该正确、合法行使。
然而,很多上访者有着“唯大唯上”“信中央不信地方”的心理,喜欢进京越级上访,甚至采取极端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冲击国家机关,甚至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国家形象,有的还以此向相关部门索取不当利益,这种越级的、过激的上访方式,严重损害了正常上访人员的形象,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扩大问题,甚至涉嫌触犯法律。
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以无理访裹挟有理访,让人难以分辨,严重干扰了正常上访秩序,严重影响了访民合法诉求的解决,必须得到严惩!任何人、任何信访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规定,做到依法、逐级、有序进行。综合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