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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招聘】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卫军干所、中卫城管招聘20名工作人员!

居家中卫 2022-05-18





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8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优先录用原则。二、招聘岗位及数量妇产科医师3名、麻醉医师1名、护士2名、影像医师1名、网络技术员1名三、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2.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3.年龄35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人员年龄40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护理专业年龄30岁(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4.岗位专业学历要求:2019年12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1)妇产科医师: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2)麻醉医师:麻醉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3)影像医师:医学影像专业,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3)护士:护理专业,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护士证。(4)网络技术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其他单位辞退的人员。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4.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存在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四、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在工作日持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医院办公室报名。(2)网上报名:登录报名网址(https://ding.fanqier.cn/f/pdvdbg48)报名。扫二维码报名:2、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12月8日。)资格审查1.时间: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人员在考试前1天,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医院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领取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2.地点:宁夏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五楼办公室。)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招考,由医院自主组织,按专业分批组织考试,接受市卫健委监督。通过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者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他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聘人数2倍时不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请考生在考试前1天领取考试通知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单为准;(2)内容:各相关专业《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2.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2)参加条件:参加笔试的应聘者依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达到划定分数线及以上者,可进入面试)。(3)内容: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4)形式:参加面试者分专业采取抽签形式确定答题顺序。每人通过自我介绍、回答3个考题2个环节完成面试,评委根据考试人员综合表现,从仪容仪表、知识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可塑性5个方面予以打分。自我介绍时间1分钟,重点是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和工作经历,答辩题每问答辩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主要是对面试考题进行答辩。3.成绩确定:总成绩为个人考试成绩+附加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不参加笔试的应聘者面试成绩加附加分即为考试成绩。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者加5分。体检1.依据招聘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2.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由我院医教科统一组织在本院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负,若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3.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结束后,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务公开栏或微信公众网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聘用及待遇经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预录试用,试用期1-3个月,试用合格者聘为我院编制外备案人员。试用期满,新录用人员薪酬按照《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发放。试用期满,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者,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并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一金,享受本院同类人员相应奖励绩效工资;试用期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能独立从事本专业工作者与正式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和绩效工资,并同等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一金。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依据考试成绩排名递补。五、纪律要求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坚持招聘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所有应聘者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或协议。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六、联系方式及相关链接咨询电话:0955-7012654、7021123联 系 人:张老师、拓老师电子邮箱:zwsdsrmyy@126.com联系地址: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报名网址:https://ding.fanqier.cn/f/pdvdbg48                           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11月22日


中卫城管招聘公告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沙坡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拟招聘11名城市管理协管员,男性,年龄25岁至45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工资3500元(含五险)。中卫市沙坡头区户籍、大学毕业生和复退军人优先。
报名时间及地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日18:00时;市住建局一楼西办公室(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等证件)。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7022399  18169559662
中卫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聘用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聘用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聘用编制人员管理的通知》(卫编办发〔2019〕7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中卫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聘用编制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
服务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
中卫驻军部队军官随军家属。
 1.招聘条件
 1.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卫市常住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积极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年龄50岁以下(1968 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5)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星期三)至12月3日(星期二),早上:8:30—12:00,下午14:00—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三)报名地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卫市沙坡头区鸣沙路55号—中卫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四楼西),联系电话:0955-7666355。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随军批件及配偶军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红底二寸彩色照片3张,现场如实填写《中卫市军休所招聘聘用编制人员报名表》。
 2.资格审核。报名时,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应聘者对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的真实、准确、有效负责,凡提供虚假证件材料者,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对于报考人员资格审核结果,报名结束后及时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
 4.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聘用编制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招聘方式
 这次招聘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聘用编制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笔试、面试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
 1.内容:主要测试公共知识及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方面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分值满分100分。
 2.地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议室,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100分。
 2.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工作责任心、口头表达能力和现场应变能力等。
 3.地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议室,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公示。考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
 五、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
(一)体检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军干所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市纪委派驻纪检组人员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聘用编制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六)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军休所共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主要依据单位表现证明、个人人事档案和信用报告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可从其他应聘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七、聘用和待遇
(一)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
(二)聘用人员按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聘用编制人员管理的通知》(卫编办发〔2019〕73号)精神,办理入编手续,纳入聘用编制人员管理,兑现待遇。
八、其他
该方案中涉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聘用编制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中卫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聘用    
编制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27日  
综合三医院、中卫城管、中卫军干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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