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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入境,组织、运送他人非法入境,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严禁任何企业、个人私自容留、藏匿、运送非法入境人员(含我国公民、外国人)。
二、中国公民出境后非法入境的,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投案,如实陈述非法入境事实,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非法入境,或明知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仍予以组织、运送非法入境,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广大人民群众应积极检举非法入境、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入境人员等违法线索。凡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对窝藏、包庇、帮助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
中卫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0955—7065380
0955—7065378
中卫市公安局:110
中卫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0年5月13日信息来源:中卫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