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平因公负伤造成永久性创伤被诊断为左肾动静脉(畸形)瘘慢性肾功能衰竭肾损伤性高血压被评定为四级伤残长期服药治疗
10月13日下午,张建平同志遗体告别仪式举行。
中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天华,县公安局政委李芳、在家的局党委班子成员、各室队所负责人、民辅警及张建平同志生前亲属、好友含泪送别。一行行热泪,一个个花圈,无不寄托着众人无限的哀思。
遗体告别仪式上,气氛沉重,泪湿眼眶。
现场全体人员面色凝重、胸口戴着庄严肃穆的白花,集体脱帽,为忠魂默哀,铁骨铮铮的公安民警纷纷流下了悲恸的泪水。
随后民警依次进入张建平灵堂,向张建平的遗体鞠躬作最后的送别。
张建平1971年11月出生于宁夏中宁县恩和乡。
1993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中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新堡派出所、督察大队、政工监督室、森林草原所工作。
2006年3月10日,张建平同志在执行抓捕中被嫌疑人捅伤左肾脏,生命垂危,经两个多月的抢救脱离危险。
曾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人事部、公安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获全国“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提名奖”,被中央宣传部等六部委联合授予“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曾获得“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宁夏50年政法英模”、“全区五一劳动奖章”、“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县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被上级公安机关记个人一等功、个人三等功。
张建平同志因公负伤后,组织上考虑他身体状况,调整到森林草原所,虽然满身伤病却一直坚守岗位,积极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部门调处涉林矛盾纠纷,破获非法猎捕、出售野生动物案,摸排扫黑除恶线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节假日期间一直坚持值班。
张建平同志27年的公安工作是闪光的,是光辉灿烂的,是可歌可泣的。
在政治上,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彰显了共产党人的优秀品质;在工作中,他冲锋在前、临危不惧,与违法犯罪分子和邪恶势力斗智斗勇,践行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使命和担当;在生活中,他为人正直、平易近人,始终饱含着对人民群众高度的责任感,诠释了人民公安的英雄气概。作为战友,他团结同志、待人真诚,是年轻同志的学习榜样;作为家人,他是慈祥的父亲、和蔼的丈夫,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温暖关爱着家人。
张建平将自已生命中最璀璨的时光献给了挚爱的公安事业,用自己的满腔热血践行了人民警察的铮铮誓言,他无愧于自己的警营生涯,无愧于头顶熠熠闪光的警徽。
他用他短暂而光荣的一生谱写了一曲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壮丽诗歌。
斯人已逝
浩气长存
张建平虽然离我们远去
但他刚正不阿
无所畏惧
一心为民的英雄气概
却深深地印在我们的脑海中
张建平同志的一生
虽短犹长
但那抹藏蓝
将永远散发着光亮
来源:平安中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