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一、迁坟范围东至荒山,南至斗沟,西至宁夏鸿锦建材,北至中卫市全福农民合作社。
二、迁坟期限请上述范围内坟墓墓主的亲属,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迁坟完毕,并与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联系办理迁坟手续,领取补偿。三、逾期未迁坟的视为无主坟墓,将统一进行处理。
联系单位: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何玉江 13723336392特此通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3日
▌来源:中卫日报
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3日
▌来源:中卫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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