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38线中宁至沙坡头区段是宁夏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对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殡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现将该项目区用地范围内坟墓迁移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在国道338线沙坡头区段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线路范围内涉及(永康镇:南滩村;常乐镇:马路滩村)的坟墓,必须于2020年11月30日前全部迁移至公墓区。
二、以上施工线路范围内的坟墓(坟上压有迁坟通知单,具体位置与永康镇、常乐镇联系确定),请坟主尽快到坟墓实地确认并按时迁移。迁坟后5日内持《迁坟通知单》和《公墓埋葬证明》到所辖镇人民政府办理迁坟相关手续。
三、凡在规定期限内迁入公墓区的坟墓,按坟头计算每座补助资金1500元(不分单、双穴),逾期未迁者,按无主坟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坟主自负。
永康镇联系人:雍丽娟 联系电话:18152411122
常乐镇联系人:周进虎 联系电话:13629552563
特此公告。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9日
信息来源: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