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强制医疗案,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法院经审理依法决定,对被申请人管布柱(化名)强制医疗。 法院经审理查明: 8月3日,管布柱随身携带了两把管制刀具,到沙坡头区某小广场西侧的人行道时,因产生幻觉,遂将一把刀具拿在手里。这一幕被正在执勤的民警发现,于是立即要求管布柱放下刀具,可万万没想到,管布柱不仅拒不放下刀具,还持刀冲向民警。就在此时,增援民警赶到现场,民警马明亮(化名)鸣枪,警告管布柱,让其放下刀具,可他依然拒绝,并持刀与民警对峙,最终被民警控制。经宁夏精神疾病鉴定所鉴定,管布柱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疾病的发病期;在本案中,无刑事责任能力;管布柱目前无受审能力。管布柱目前仍处于疾病发病期,且反复出现言语性幻听及被害妄想,医院建议系统治疗。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述事实后,认为被申请人管布柱实施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对管布柱强制医疗的申请成立,依法予以准许。声明:本平台为新闻平台,除原创内容外,推送稿件文字、图片及视频均来源于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来源标注错误或者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