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第三人民医院招聘18名工作人员!
为满足我院(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18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优先录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1、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备案专业技术人员8名。其中妇产科医师2名、临床药师1名、放射医师1名、护士3名、公卫医师1名。2、沙坡头区滨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社区购买服务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其中社区医师4名,社区护士3名,社区公卫医师2名,网络技术员1名。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护理专业年龄30周岁(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且在公立医疗机构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5.岗位专业学历要求:2020年12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1、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备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要求
(1)妇产科医师: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者优先;
(2)临床药师: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西药方向)专业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公共卫生医师:预防医学专业或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
(4)放射医师:医学影像学或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大型设备上岗证者优先;
(5)护士:护理专业,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护士证,具有助产经验者的优先。
2、沙坡头区滨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要求
(1)社区医师: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者优先;
(2)社区护理:护理专业,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护士证;
(3)社区公卫医师:预防医学专业或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
(4)网络技术员: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下列人员、情形不得报考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及参与邪教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其他单位辞退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存在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在工作日持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医院办公室报名。
(2)网上报名:
1.登录报名网址(https://pan.baidu.com/s/1n0ro12kz3aHj-rk1FOeTMg,提取码,6666)报名。
2.网上报名人员将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电子版,注明本人姓名、专业一并打包发送到 电子邮箱zwsdsrmyy@126.com,以便我们确认信息。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26日,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查
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资格不符者,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招考,由医院自主组织,按专业分批组织考试,接受市卫健委监督。通过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者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他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聘人数2倍时不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请考生在考试前1天领取考试通知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单为准;
(2)内容:各相关专业《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条件:
参加笔试的应聘者依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达到划定分数线及以上者,可进入面试)。
(3)内容: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心理认知等方面内容。
3.总成绩确定:总成绩为个人考试成绩+附加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不参加笔试的应聘者面试成绩加附加分即为考试成绩。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全日制本科学历者加5分。
(四)体检
1.依据招聘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由我院医教科统一组织在本院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负,若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结束后,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聘人选名单。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务公开栏或微信公众号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预录试用,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聘为我院(中心)编制外备案人员或社区购买服务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依据考试成绩排名递补。新录用人员薪酬按照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发放;具有执业资格证者,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与在编人员执行统一标准,并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一金,享受本院同类人员相应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纪律要求
医院(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坚持招聘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所有应聘者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或协议。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六、联系方式及相关链接
咨询电话:0955-7012654 8876558
电子邮箱:zwsdsrmyy@126.com
联系地址: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微信公众号: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
报名网址:
(https://pan.baidu.com/s/1n0ro12kz3aHj-rk1FOeTMg提取码,6666)
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心)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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