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锐时评】“六评”银川公交纵火案:泯灭人性!伤及无辜!天理难容!
无条件谴责银川公交车纵火案
环球网
宁夏银川市一辆公交车5日清晨突然发生火灾,致17人死亡,32人受伤。银川市警方已将作案嫌疑人马永平抓获,他33岁,汉族,据警方初步了解是因承包移民安置区工程与分包商发生债务纠纷,采取极端行为报复社会。
网上流传两份署名马永平的手写信件,表示他已“讨薪3年,但各种努力失败”。目前无法证实这些信件的真伪。
这是自2013年厦门陈水总公交车纵火案致47人死亡后发生的最严重公交车纵火报复社会案,对公众形成强烈震动。马永平的行为不可饶恕,他或许真的在生活中有令人同情的艰难,但所有那一切都不构成他疯狂纵火烧死无辜百姓的理由。
昨天互联网上的第一反应大多是对马永平的谴责,这与前些年出现社会底层不幸人士报复社会案件时,网上总是很快形成对犯罪原因的大量申辩和同情有了不少区别。这说明在看到恶性报复社会案件一再出现之后,人们对于首先应无条件谴责它们有了更多共识。报复社会、甚至恐怖主义的出现往往都有深层原因,但反对那些暴力必须是超越任何原因和条件的,这越来越成为中国社会的坚定态度。
不能否认,中国虽在发展进步之中,但社会运转仍有很多不尽人意之处,一些问题和矛盾让人不满甚至愤怒。然而一旦要求无法实现,就采取报复社会的极端行动,用杀戮做了结,这无异于要把社会拉回到原始状态。如果这样的事情多起来,成为一种倾向,它们对社会秩序的颠覆和破坏是任何现有问题都无法比拟的,它们是罪恶之最。
解决问题以及伸冤必须走正当途径,当一个合法途径走不通时,可以尝试其他合法途径。我们知道这对社会弱势群体来说有些难,为此政府及社会力量应当采取各种方式帮助那些遭遇不公对待的人,但无论如何,社会不能鼓励、撺掇遭遇挫折的人走报复杀人的极端道路。
每出一个报复社会案件,都可能有渎职者与之对应。在谴责、处置杀戮者的同时,也需针对那些对悲剧背后原因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进行追究和处罚。这是警示基层社会管理者的必有之举,每一位管理者都需为促进社会和谐尽职尽责,当他们用自己的渎职制造一份严重失望时,就意味着给这个社会埋下了一份隐患。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前几年互联网上对报复社会案件的非理性议论播下了不好的心理种子,使一些有报复社会潜在念头的人受到误导或“鼓励”,他们会产生自己即使杀人也会受到同情,而且制造的悲剧越大受到同情越多的幻觉。一些人会因此把扭曲的歪理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蔑视法律,把社会看成只讲恩怨报应的江湖。
减少恶性报复社会案件,需要从政府到社会舆论场的共同努力。要毫不留情地打击犯罪者,坚决处罚渎职人员,公众对犯罪行为的齐声谴责也很重要。后者将起到对有潜在犯罪倾向者的心理矫正作用。
公交纵火:任何理由都不值得同情
新京报社论
很多时候,防范公交纵火案件的发生,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公众,都有一些无力感。因为,这样的案件事发极其偶然,非常突然,而且,作案者往往并不在社会防治的范围之内,而是来自未明的角落。
据新华社消息,5日下午,宁夏银川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确认“1·5”公交车着火事故遇难人数17人,事故初步定性为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马永平已被抓获。另据央视新闻,嫌疑人马永平因承建贺兰县洪广镇移民安置区工程,与分包商发生债务纠纷,产生不满,采取极端行为对社会进行报复。
公交车上那些与施暴者素不相识的乘客何辜?不是在瞬间被烧死,就是落下难以愈合的身体伤痛,并在此后的漫漫岁月里午夜惊魂,经受噬心的精神创痛。对于此类赤裸裸挑战人类底线的恶行,当不吝最强烈的谴责。
社会从来不是虚幻的集合体,也不是与个体对立的另一种强大的存在,而是对应于万家灯火,还有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个体。当施暴者将罪恶的黑手施加于社会时,不仅不可能得到臆想中的满足,还会因为触犯众怒,他的名字也将永久钉在时间的耻辱碑上,遭到公众集体的唾弃。
公交纵火案近年来已经发生多起。每一起事件之后,舆论都会异口同声地予以谴责,而事后,通过地方政府和媒体调查得出的原因,也都大致相似。对于这样的事件,社会各界的态度和立场是一致的,但是,很多时候,我们却难以触动那些仍然潜藏在社会角落里的下一个。
以往那些公交纵火者大都同时葬身火海,是什么原因让他们选择了这样暴行,答案也一同消失在烈焰与浓烟之中。事后根据纵火嫌犯生活以及遗书等等,固然能够大致还原,其纵火的动机、原因等等,但是,这毕竟仍然隔着一层。
与以往不同,这次的纵火嫌犯马永平仍然还活着。他想跳楼自杀,但是,宁夏方面的公安干警没有让他得逞。所以,这就为我们留下了一个研究公交纵火犯罪的典型样本。有关搞清楚马永平公交纵火的动机、原因以及心理状况等等,或许,对于我们日后的防范具有一定的价值。
很多时候,防范公交纵火案件的发生,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公众,都有一些无力感。因为,这样的案件事发极其偶然,非常突然,而且,作案者往往并不在社会防治的范围之内,而是来自未明的角落。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此无所作为。起码这次马永平被逮捕之后,就提供了一个研究样本,有关方面不要只是将其当做一个刑事案件,还可以派出社会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家,进行最为直接的接触、调查、分析,从技术环节,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总结。这样我们才会得到更多防范的经验。
就时下来说,这起事件的发生也当引起警惕。各地要提高警惕,年关将近,也到了劳资纠纷等社会矛盾高发期,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要提高警惕和行政效率,积极化解矛盾,避免小事酿成大祸。
公交纵火是反人类行为,与恐怖主义没有本质的区别。有什么样的理由,都不值得同情,也不值得效仿,都应该遭受最严厉的谴责和制裁。而对社会来说,维护公共空间的安全,最重要的还是想方设法,防止下一个。
让愤怒伤及无辜是挑战公众底线!
新华社 何晨阳 杨稳玺
走进宁夏
银川市贺兰县5日发生的公交车起火案,夺去了17个鲜活的生命,33人因此受伤。伤亡者中既不乏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中坚,也有本该尽享天伦之乐的老者,他们的受难,使其家庭乃至整个社会沉浸在巨大悲痛之中。
犯罪嫌疑人或许真的是“受了委屈被逼到绝路”而异常愤怒,但无论如何,将个人得不到满足的诉求倾泻在众多无辜者身上,都应遭到谴责和唾弃。这是对公众底线的挑战,是对公序良俗的鞭挞,也在无形中传递出一种极度扭曲的价值观。
网络上也有一种声音为犯罪嫌疑人“叫屈”,认为其可能是被逼到绝境才出此下策,值得怜悯。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令人发指行为的最后一刻收手,他或许还值得怜悯与同情。可是,惨痛的事件已经发生,原本与此毫不相关的那些孩子的父亲、丈夫的妻子,来不及与亲人道别就离开了人世。“原本是短暂离开,未曾想竟成永恒离去”的悲痛,注定会给他们的亲人带来难以抚平的长久伤痛。
遇到不平事心生愤怒的情形可能人人都有过,但让愤怒伤及无辜、让素昧平生的群众受难,无论缘由如何都是在挑战公众底线,都应受到谴责!否则,如果都将个人诉求得不到满足的愤怒诉诸暴力,那岂不是每个人都会成为潜在的受害者。若真如此,那么惶恐中的不安,定会对公平正义的秩序进行更深层次的无情消解。
泯灭人性的行径,天理不容!
《宁夏日报》评论员文章
毫无征兆,一辆公交车突发大火。转眼间,17个鲜活的生命永远离开了我们,还有32名伤者备受煎熬。令人震惊,让人痛心。
我们向遇难者表示沉痛的哀悼!向“1·05”公交纵火案犯罪嫌疑人,表示谴责和愤怒!
一个人以自己的偏执,邪恶地剥夺了他人的宝贵生命,如此泯灭人性的残忍行径,天理不容!
一个人的生命,无论是辉煌还是暗淡,是轰轰烈烈还是平平庸庸,任何人都无权剥夺。17个无辜的生命,他们或是人父人母,如今却再也见不到孩子的笑脸;他们或是赶去上班的年轻人,却无法继续为心中梦想去奋斗;或是已过耳顺之年的老者,却再不能享受天伦之乐……这些努力生活的普通市民,还有他们备受煎熬、伤痛不已的亲人们,与纵火者无冤无仇,却平遭无妄之灾。
而这一切,最直接的原因,就是纵火者把个人所谓怒火烧向无辜群众。试想,但凡有一点良知、有一点人性,一个人怎能忍心向满车的无辜生命下手?以如此极端的方式去伤害同胞,这是何等的残酷、何等的冷血、何等的暴力、何等的没有人性!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针对无辜者的暴力犯罪行为,是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借口都无法为之辩解的。
文明底线不容挑战,法律尊严不容亵渎。拿公共交通工具下手,夺去17个无辜生命,这种极端行为,完全击穿了人性的底线,不论出于何种动机,都是严重的反社会罪行。烧向无辜群众的大火,燃起了市民的共同谴责。如今,纵火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抓获,无论什么原因,我们都绝不原谅,表示最强烈、最严厉的谴责。
接到报警后,消防、公安、安监等部门迅速赶到现场,救护车也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开展应急救援。案件发生后,自治区、银川市领导及时赶往现场,指挥组织救援,并赶到医院看望受伤人员,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工作。
死者长已,我们为逝去的生命默哀!
生者平安,我们祝伤者早日康复!
悲痛的家属亲人,我们与你们同在!
请相信,党和政府一定会依法妥善处理事后工作。
当前,我们正处在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决胜阶段,回汉各族人民期盼在和谐稳定的环境里,去创造更好的生活、更美的未来。我们不会忘记伤痛,针对无辜群众的伤害行径,将唤起人们心中对安全的渴望,将更加坚定我们捍卫社会稳定的信念
生命可贵,请勿践踏
张家界在线 飞鱼
人民网北京1月5日电 据宁夏银川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通报,2016年1月5日7时许,银川市公交公司301路由贺兰天骏花园开往银川火车站的公交车行驶到109国道金盛国际家居广场门口,突然发生火灾,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人民网·1月5日)
2016年的第五天,注定是一个让人心痛的日子。早7时08分,宁夏银川公交公司301公交车在贺兰县109国道金盛国际家居广场门口起火,并在短短10分钟内造成惨绝人寰的重大伤亡。截止目前,这起公交车大火事件确认为人为纵火,死亡人数已升至8男9女共17人。这是自2013年厦门陈水总公交车纵火案致47人死亡后发生的最严重公交车纵火报复社会案,对公众形成强烈震动。马永平的行为不可饶恕,他或许真的在生活中有令人同情的艰难,但所有那一切都不构成他疯狂纵火烧死无辜百姓的理由。不能否认,中国虽在发展进步之中,但社会运转仍有很多不尽人意之处,一些问题和矛盾让人不满甚至愤怒。然而一旦要求无法实现,就采取报复社会的极端行动,用杀戮做了结,这无异于要把社会拉回到原始状态。如果这样的事情多起来,成为一种倾向,它们对社会秩序的颠覆和破坏是任何现有问题都无法比拟的,它们是罪恶之最。
解决问题以及伸冤必须走正当途径,当一个合法途径走不通时,可以尝试其他合法途径。我们知道这对社会弱势群体来说有些难,为此政府及社会力量应当采取各种方式帮助那些遭遇不公对待的人,但无论如何,社会不能鼓励、撺掇遭遇挫折的人走报复杀人的极端道路。 公交车遭人蓄意纵火,这样的事情无论放在哪个城市,都不会让人心态平和、情绪稳定。这是因为,作为公众最基本的出行工具,作为一个流动的公共空间,公交车的安全应该有最充分的保障,这是平安城市的基础,也是民众可以承受的底线。如果公交车竟然成为个别人泄愤的目标,无异于置民众于累卵之上、危崖之下。也因此,政府下一步的处置引人瞩目。而处置的前提是更加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
必须再一次重申,任何怨恨都不是报复社会的理由。社会只是一个概念,组成社会的是一个个具体的人,报复社会其实就是报复一个个无辜者。如果仅仅是冲动,还没有完全丧失思考能力,那么就应该清楚,伤害无辜者,除了增加痛苦与暴戾之外,毫无意义。天大的委屈、满腔的诉求,在无辜者的生命面前,都是苍白而渺小的。而在一个转型的社会,又有几个人没有遭遇过不公,又有几个人心中绝对没有怨气? 现代社会与原始丛林社会的最本质区别就是,人们心中有法律和道德,凡事皆有规则,有一些底线是不容突破的。哪怕这条路有时候看上去似乎很难走。把屠刀挥向无辜者,试图以报复社会并造成巨大伤害为代价,唤起人们对其个体遭遇关注乃至同情,即便在蒙昧的原始社会,其实也是会遭人唾弃的可耻行为。
滥杀无辜者鄙!
银川晚报 皇甫世俊
当嫌犯马某某点燃汽油的那一刻,他的内心世界已经不是简单的丧失理智,而是以最大的恶意,将自身的所谓苦难放大千万倍,并强行施加于他人,试图换取心里卑微的平衡感。这种对于人类基本良知的蹂躏,已经超越了泄愤,彻底异化为对现代文明社会的嘲笑。请问,谁能忍受这样的手段,谁能同情这样的行径?
马某某的逻辑其实非常简单——“我自己有问题,别人也别活好。”但马某某的逻辑也是荒谬的,一个对无辜市民如此决绝的人,在与警方长时间的僵持中,却没有勇气结束自己可悲的生命,这不是懦夫,还是什么?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上讲,驱使马某某暴力行为的心理机制,通常被称为“反社会人格”。这种极端化的表现,往往是人格缺陷和心理残缺造成的结果,社会因素是诱因,但最终决定施以暴行的,却是他个人本身。
反社会的报复行为通常缺乏明确的指向对象,因此,无辜的不相关者被当成了泄愤对象。这种病态心理扭曲,已经无法用人情常理所控制。但马某某被捕前的一刻,他却表现得异常理性,对于自己的生命,展现出了珍惜与怜悯,此时,你还认为他是病态心理的瞬间驱使吗?
显然,马某某试图通过愚蠢而残忍的方式引发公众的关注,甚至天真地认为自己的决绝可以引发人们的同情,进而让自己成为极端事件的受益者。在一个独立思考占主流的文明社会里,这样的反社会行为显然没有产生共鸣的土壤。
所以,从马某某的残暴行径中,透射的不仅是人性的泯灭,更有处心积虑的盘算,尽管自我表现出“弱者”的姿态,却无法从道义上得到公众的认同。
事实上,哪怕在欧美发达国家,由于社交孤立、人际疏离或难以适应社会个人角色转变而引发的反社会事件也屡屡发生,究其原因,无论是精神疾病还是间歇性的反社会情绪,最核心的诱因都是挫折。
谁没有经受过挫折,谁没有遭遇过困难?倘若人人都把自己的挫折和困难倾泻到不相关的无辜者身上,我们的社会还谈得上文明,谈得上公义吗?
无论如何,惨剧已经发生,我们更应该关注的,其实是那些死伤的无辜市民,以及他们的亲人。在一个平凡无奇的早晨,他们都在为自己的生活奋斗,却成为施暴者的牺牲品,这对于他们公平吗?
因此,用我们力所能及的力量,帮助他们的亲人渡过难关,重归正常的生活,才能显示出一个健康社会里彼此依靠、公担风险的素养。也正是这样的相互帮扶,才能展露这座城市的风骨。
滥杀无辜者鄙。逝去的生命才是真正可怜的,更有他们破碎的家庭。而眼下我们要做的,则是尽其所能消减惨剧给他们带来的伤痛,并以最有力的举动,消除马某某暴行的阴影,让城市重归安宁与温暖。
愿逝者安息,伤者早日恢复健康。这座城市与你们休戚与共。
居家中卫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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