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宁夏曝光第二批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中卫市5企业上黑榜!
以上被通报的20家企业,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责成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监督限期整改,并记入不良行为档案,扣减企业诚信分值,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对不按期整改的企业,不予受理资质增项、升级等申请。
情节严重的,依法暂扣资质、停业整顿、限制工程项目等行政处罚,使失信企业在全区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涉事企业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书,督促整改。
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惩治犯罪,维护权益。
这次专项整治被称为最严厉,是因为处罚力度史无前例。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对以下问题进行彻查!
1.所有已办理房屋产权但疑似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
2.未全面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但投入使用的。
3.未批先建和工程建设手续滞后于工程实际进度的。
4.在建和已建成项目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超过规定期限未完成工程结算的。
以上问题从查实确认之日起,给予6个月的合规期。
逾期无法达到合规条件,属违章建筑的,坚决依法拆除。
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申请司法机关依法抵押偿付帐款。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惩重罚。
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合同(包括分包合同)属地主管部门备案制度,细化《建筑施工合同范本》中有关工程款和工资支付等内容。
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实行工程款专用帐户管理,建立工程款拨付相关各方共同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工程款挪用挤占拖欠等问题发生。
全面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建立农民工档案和身份信息专网,各施工单位、劳务企业必须使用在身份信息专网登记的农民工,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设单位按照不少于22%的工程进度款的比例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拨付到专用账户。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在工地现场设立由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农民工代表组成的农民工工作办公室,推行施工现场维权公示、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按月或定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并留有签字备案的名册和影像资料备查,不折不扣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不得违反政策减免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坚决不予开工建设。(本报记者 李鲲鹏)
信息来源:银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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