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卫2】中卫市中级法院八项措施向全市法院“服务型窗口”“亮剑”
中卫市中级法院八项措施向全市法院“服务型窗口”“亮剑”
近日,中卫中院启动“服务型窗口建设专项行动”,明确行动的目标、步骤、要求和“服务型窗口”标准,剑指全市法院“服务型窗口”建设,坚决对全市法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 “执行难” “送达难”等“七难”说“不”。
该院制定印发《“服务型窗口建设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和《中卫市法院“服务型窗口”建设工作评比标准》,在筛查剖析整改2015年全市法院最差窗口的基础上,力图通过此次行动,实现窗口单位“基础设施达标、服务功能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行为规范细化、接待用语文明”的目标。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中院成立以中院尹效恩院长为组长的“服务型窗口建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在中院立案庭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将“专项行动”作为院内主要工作重点部署,各分管领导亲临一线具体抓,相关部门全力配合。二是划定“服务型窗口”范围。将全市两级法院登记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大厅、执行信访大厅、法警总、支(大)队及全市基层法院派出法庭等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服务性单位和部门全部纳入“服务型窗口”范围。三是明确“服务型窗口”评比标准。评比实行百分制,其中窗口硬件建设和安全保障等15项要求全部符合,得40 分;服务行为和窗口功能发挥方面的11项要求,共计60分。窗口单位和部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程度也纳入了考核范围。四是确定较好、最差窗口。在活动第一阶段,将分别确定2个较好窗口单位和最差窗口单位,报送市委政法委,并结合窗口单位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按“较好的治满,一般的治平,最差的治短”的原则,严厉进行整治。五是宣传较好窗口再接再厉。认真收集、梳理、归纳较好窗口单位的工作经验,通过召开座谈会、推进会、观摩会等形式进行推广、宣传和表彰。六是激励一般窗口固强补弱。加强指导,协助找准影响和制约窗口全面建设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提高的办法和措施,帮助其鼓足干劲,提高标准,争创先进。七是指导最差窗口补齐短板。深入最差窗口调研,摸清底数,逐条查找原因,深刻剖析,制定措施,全面落实整改。同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整改方案全面落实,促使尽快补齐短板,迎头赶上。八是全面检查验收。对较好、最差窗口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报市委政法委抽查,抽查不合格、群众满意度较低和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单位继续整改,对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问责并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
目前,该院已组织督察组对全市法院窗口单位以“较好、一般、最差”为标准进行了分类排查,并确定较好、最差窗口单位各2名分别进行引导和整治。(马玉红)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大督察力度强力推进“服务型窗口”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服务型窗口”建设,按照区、市政法委以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服务型窗口”建设专项行动的安排,3月8日至10日,由中卫中院、各基层法院窗口建设主管院领导和市中院监察处、立案庭、审管办、法警支队负责人组成督查组,在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肖爱玲的带领下,对两级法院(含法庭)窗口建设进行检查,强力推进全市法院“服务型窗口”建设。
全市法院自去年开展“服务型窗口”建设工作以来,两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服务型窗口”建设,各院(法庭)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加大投入,从硬件设施到服务水平,均有了明显转变。沙坡头区法院派出法庭窗口建设改进明显,便民服务设施完善;中宁县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功能齐全,还增设了收缴费用、执行款领取窗口,更加方便群众;海原县法院海兴开发区法庭在去年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服务窗口的基础上,对基础设施、硬件设施、服务标准又加大了力度,决心打造“窗口示范”标兵。
检查中,肖爱玲组长强调各院各法庭均能按自治区高级法院窗口建设标准加大投入,硬件设施基本完善,窗口建设有明显的改进,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要在服务态度、工作纪律作风以及化解疑难信访案件等方面下功夫,提高服务工作水平和能力,用我们高效便捷的服务赢得群众,减少投诉、增加群众满意度。同时强调,“窗口建设”不单是立案庭和各法庭自己的事,更是全法院的事,要树立“人人是窗口、处处是窗口”的理念,转变工作作风,保持窗口优质服务常态化,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谢成柱)
中卫市中级法院扎实做好全国“两会”特护期维稳工作
2月28日至3月17日是全国“两会”特别防护期。在此期间,中卫中院坚持把保证全国“两会”顺利召开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早计划早部署,扎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实现了全国“两会”特护期不发生涉诉信访恶性事件,不发生进京集体访,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维稳目标。
一是逐级排查,摸清底数。2月下旬,全市法院采取“由下到上,专人负责”的方式,对辖区各类重大敏感案件以及可能引发的涉诉涉执信访突出问题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访、进京上访及突发性事件的案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要求,逐案进行了风险评估,完善了预警应急机制。
二是准确把握应对时机和方式。全市法院针对摸排的具体案件情况,准确把握开庭、宣判时机,严格控制实施拘留、拍卖等强制性措施,分门别类地实施应对方案。对具有重大敏感因素的案件,全国“两会”前暂缓开庭,已经开庭审理的暂缓宣判,避免激化矛盾或者引发新的矛盾;对摸排出的可能激化矛盾的执行案件,在“两会”期间一律暂停采取扣划、拍卖、变卖、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普通案件的执行,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做到依法执行、文明执行。
三是做好舆情监控和宣传引导工作。坚持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集中精力做好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一方面,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的新闻宣传工作,突出全市法院工作亮点,全方位、多角度、持续性地报道全市法院特色工作和成效;另一方面,落实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应对等工作机制,及时消除监控盲点。
四是严格落实司法安全制度措施。全面落实反恐安保措施,充实警务安保力量,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处置和安全保卫能力。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做到随时掌握情况,遇到问题及时处理。完善警务保障重要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措施,庭审、执行、信访、机关安全警务保障要定人、定岗,确保责任履行到位。加强对进入法院的各类人员、物品的安全检查,有效防止了各类管制物品、危险及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法院。(李辉)
点击“阅读原文”可发布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