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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兰州交警呼叫12岁以下的孩子家长 ,赶紧看过来
我们有话说
兰州交警
呼叫12岁以下孩子家长!!
共享单车方便了大家的出行,但也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的驾驶人必须年满12周岁。目前全市小学生不满12岁的骑车上路的时有发生,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的使用,5月23日,城关交警大队对小学生使用共享单车的行为开展了整治。
在庆阳路十字,执勤民警拦下了一名骑着共享单车的小学生,并对他的这种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经了解,该名小学生是放学时看见路边停着一辆单车并且没有上锁,才骑上行驶的,自己本身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民警将该车扣留让小学生步行回家。同时,也告之这名小学生法律的有关规定。城关大队今后也将加强对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引导,提高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对工作中发现的中、小学生骑行时闯红灯、逆行、违反规定进入机动车道内行驶和12周岁以下儿童上道路骑行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劝导,保障孩子们的出行安全。
兰州交警呼吁家长们:家长是孩子们的第一任老师,特别是对未成年的孩子享有监护权,对于孩子们的家庭教育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希望家长们能在平时的生活中多一份关注,多一份叮嘱,不要等到悲剧的发生后才追悔莫及。
请不要图一时的便利,拿自己孩子的安全开玩笑,
毕竟安全出行才是最重要的!!
来源:兰州城关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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