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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2017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需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全省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计划
计划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632名。招聘计划详见《全省法院2017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其中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01岗位、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105岗位、甘肃矿区人民法院111岗位的机动名额按照法官员额动态管理要求在全省法院范围内进行调整。
二、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具有符合岗位需求的工作能力。
5.年满18周岁且未满35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1999年7月1日之前出生)。
6.报考人员原则上报考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法院,报考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法院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以及有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网上报名
根据《全省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实施方案》,考务工作在全省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并承担本辖区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法院网站(http://www.chinagscourt.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认真阅读《公告》,查看《计划表》,了解聘用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报名相关事项,可按照《计划表》公布的联系方式咨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在2017年7月17日上午8:30至7月19日下午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一律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择一个聘用单位,同时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
为确保考务工作的严肃性,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聘用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除姓名中含有生僻字,可用同音字、形似字代替,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申请更改外,其他任何信息不得更改)。对伪造、冒用等骗取聘用资格,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8:30至7月20日18:00。
网上资格审查应及时、认真、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随意放宽条件,否则由相关单位和人员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于7月17日至7月20日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7月17日至7月19日18:00,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7月19日18:00至7月20日18:00期间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4.查询报名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报名序号,并务必牢记,以便查询分数。
5.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于7月20日18:00前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报名确认。并参照《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费用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50元。未按规定进行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关于准考证打印事宜另行通知,详见补充公告。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操作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不低于聘用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3。资格初审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部分艰苦边远地区聘用单位,经全省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剂。调剂是在网上报名结束后,从服从调剂人员中进行。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基本法律素养、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7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报考省高级人民法院及铁路、林区和矿区法院、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基层法院的考生,在兰州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其他中基层人民法院的考生,在市州中级人民法院所在地考点参加考试。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在准考证标明的考点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根据聘用单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和操作技能测试
操作技能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资格复审时要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操作技能测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操作技能测试。
操作技能测试由各中级人民法院组织,采取上机操作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速记能力、听打和看打速度和准确性,满分100分。
操作技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甘肃法院网补充公告。入围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操作技能测试。
3.面试
面试由各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操作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职位笔试成绩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核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应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地点详见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甘肃法院网补充公告。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根据4:3:3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操作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和最终成绩均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聘用单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各中级人民法院自行组织,且必须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
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聘用单位最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
六、考察
考察由各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在最终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名单,在甘肃法院网和聘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的,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所有新聘用的书记员,均需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期间非因法定事由不得解除合同。
八、待遇和保障
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相关精神和我省有关政策实际,新聘用的书记员待遇按照《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执行。聘用单位不提供住宿。
九、监督检查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招聘工作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各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省纪委派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机关纪委对聘用工作全程监督;《计划表》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广大报考人员应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017年7月14日
附件:《全省法院2017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
全省法院2017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资格复审地点、 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
1 | 省法院 | 001 | 50 | 资格复审地点: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省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931-2839097 监督电话:0931-2839098 |
2 | 兰州中院 | 002 | 15 | 资格复审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595号(兰州中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931-8563150 监督电话:0931-8563149 |
3 | 城关区法院 | 003 | 23 | |
4 | 七里河区法院 | 004 | 31 | |
5 | 西固区法院 | 005 | 25 | |
6 | 红古区法院 | 006 | 8 | |
7 | 永登县法院 | 007 | 27 | |
8 | 皋兰县法院 | 008 | 13 | |
9 | 榆中县法院 | 009 | 22 | |
10 | 兰州新区法院 | 010 | 6 | |
11 | 嘉峪关中院 | 011 | 22 | 资格复审地点:嘉峪关市迎宾西路5号(嘉峪关中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937-6302324 监督电话:0937-6302693 |
12 | 城区法院 | 012 | 13 | |
13 | 金昌中院 | 013 | 16 | 资格复审地点: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80号(金昌中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935-8619110 监督电话:0935-8619157 |
14 | 金川区法院 | 014 | 26 | |
15 | 永昌县法院 | 015 | 27 | |
16 | 白银中院 | 016 | 16 | 资格复审地点: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白银中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943-8268700 监督电话:0943-8268660 |
17 | 白银区法院 | 017 | 8 | |
18 | 平川区法院 | 018 | 16 | |
19 | 景泰县法院 | 019 | 2 | |
20 | 会宁县法院 | 020 | 24 | |
21 | 靖远县法院 | 021 | 14 | |
22 | 天水中院 | 022 | 48 | 资格复审地点: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天水中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938-8629025 监督电话:0938-8629046 |
23 | 秦州区法院 | 023 | 35 | |
24 | 麦积区法院 | 024 | 26 | |
25 | 张家川县法院 | 025 | 11 | |
26 | 武山县法院 | 026 | 12 | |
27 | 清水县法院 | 027 | 10 | |
28 | 甘谷县法院 | 028 | 20 | |
29 | 秦安县法院 | 029 | 22 | |
30 | 酒泉中院 | 030 | 13 | 资格复审地点: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13号(酒泉中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937-2679865 监督电话:0937-2679875 |
31 | 肃州区法院 | 031 | 18 | |
32 | 玉门市法院 | 032 | 6 | |
33 | 敦煌市法院 | 033 | 20 | |
34 | 瓜州县法院 | 034 | 3 | |
35 | 金塔县法院 | 035 | 9 | |
36 | 肃北县法院 | 036 | 9 | |
37 | 阿克塞县法院 | 037 | 4 | |
38 | 张掖中院 | 038 | 18 | 资格复审地点:张掖市甘州区金城路(张掖中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936-8266873 监督电话:0936-8266889 |
39 | 甘州区法院 | 039 | 19 | |
40 | 高台县法院 | 040 | 5 | |
41 | 临泽县法院 | 041 | 1 | |
42 | 肃南县法院 | 042 | 4 | |
43 | 民乐县法院 | 043 | 10 | |
44 | 山丹县法院 | 044 | 10 | |
45 | 武威中院 | 045 | 28 | 资格复审地点:武威市凉州区南关西路19号(武威中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935-2269512 监督电话:0935-2269403 |
46 | 凉州区法院 | 046 | 16 | |
47 | 古浪县法院 | 047 | 27 | |
48 | 天祝县法院 | 048 | 9 | |
49 | 定西中院 | 049 | 28 | 资格复审地点:定西市安定区民主路12号(定西中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932-8238621 监督电话:0932-8238607 |
50 | 安定区法院 | 050 | 11 | |
51 | 通渭县法院 | 051 | 10 | |
52 | 陇西县法院 | 052 | 10 | |
53 | 临洮县法院 | 053 | 13 | |
54 | 岷县法院 | 054 | 10 | |
55 | 漳县法院 | 055 | 5 | |
56 | 渭源县法院 | 056 | 17 | |
57 | 陇南中院 | 057 | 12 | 资格复审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阶州大道(陇南中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939-8386509 监督电话:0939-8386510 |
58 | 武都区法院 | 058 | 2 | |
59 | 西和县法院 | 059 | 1 | |
60 | 礼县法院 | 060 | 2 | |
61 | 徽县法院 | 061 | 5 | |
62 | 成县法院 | 062 | 12 | |
63 | 宕昌县法院 | 063 | 9 | |
64 | 两当县法院 | 064 | 10 | |
65 | 康县法院 | 065 | 6 | |
66 | 文县法院 | 066 | 7 | |
67 | 平凉中院 | 067 | 16 | 资格复审地点:平凉市崆峒区红旗街151号(平凉中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933-8269530 监督电话: |
68 | 崆峒区法院 | 068 | 21 | |
69 | 庄浪县法院 | 069 | 10 | |
70 | 华亭县法院 | 070 | 2 | |
71 | 静宁县法院 | 071 | 11 | |
72 | 泾川县法院 | 072 | 2 | |
73 | 崇信县法院 | 073 | 10 | |
74 | 灵台县法院 | 074 | 12 | |
75 | 庆阳中院 | 075 | 40 | 资格复审地点: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6号(庆阳中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934-8371237 监督电话:0934-8371208 |
76 | 西峰区法院 | 076 | 9 | |
77 | 正宁县法院 | 077 | 18 | |
78 | 镇原县法院 | 078 | 31 | |
79 | 庆城县法院 | 079 | 17 | |
80 | 宁县法院 | 080 | 32 | |
81 | 华池县法院 | 081 | 16 | |
82 | 环县法院 | 082 | 29 | |
83 | 合水县法院 | 083 | 10 | |
84 | 庆阳林区基层法院 | 084 | 5 | |
85 | 临夏中院 | 085 | 2 | 资格复审地点:临夏州临夏市东城区滨河东路(临夏中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930-6245014 监督电话:0930-6245011 |
86 | 临夏县法院 | 086 | 6 | |
87 | 积石山县法院 | 087 | 16 | |
88 | 康乐县法院 | 088 | 4 | |
89 | 广河县法院 | 089 | 2 | |
90 | 东乡县法院 | 090 | 7 | |
91 | 永靖县法院 | 091 | 1 | |
92 | 甘南中院 | 092 | 23 | 资格复审地点:甘南州合作市多合路(甘南中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941-8233100 监督电话:0941-8233510 |
93 | 夏河县法院 | 093 | 16 | |
94 | 碌曲县法院 | 094 | 11 | |
95 | 玛曲县法院 | 095 | 11 | |
96 | 临潭县法院 | 096 | 7 | |
97 | 卓尼县法院 | 097 | 4 | |
98 | 迭部县法院 | 098 | 10 | |
99 | 舟曲县法院 | 099 | 11 | |
100 |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100 | 17 | 资格复审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和平路49号(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931-4926498 监督电话:0931-4921088 |
101 |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机动名额) | 101 | 45 | |
102 |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 | 102 | 7 | |
103 | 武威铁路运输法院 | 103 | 5 | |
104 |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 | 104 | 11 | 资格复审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73号 联系电话:0931-8648586 监督电话:0931-8645682 |
105 |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机动名额) | 105 | 45 | |
106 | 卓尼林区基层法院 | 106 | 10 | |
107 | 迭部林区基层法院 | 107 | 10 | |
108 | 舟曲林区基层法院 | 108 | 7 | |
109 | 文县林区基层法院 | 109 | 7 | |
110 | 甘肃矿区人民法院 | 110 | 12 | 资格复审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275号 联系电话:15339470197 监督电话:13399425719 |
111 | 甘肃矿区人民法院(机动名额) | 111 | 47 |
甘肃省公安厅机关2017年第三季度
公开招聘文职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甘肃省公安厅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5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见各岗位年龄要求);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证书和工作经历;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五)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六)各岗位招聘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计划简表(附件1)。
(七)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21日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在甘肃公安网(http://www.gsgaw.gov.cn/)“公示公告”栏中仔细阅读公告,按不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甘肃省公安厅机关公开招聘文职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到:
(1)警令部、案事件管理指挥调度处文职辅警应聘邮箱:87400239@qq.com
联系人:赵 博
联系电话:0931-5155180 13919933309
(2)科技信通处
机房环境设施维护岗位、数据库管理及备份岗位文职辅警应聘邮箱:gszhaog @qq.com
联系人:赵 刚
联系电话:0931-5156632 13919886166
应用/信息资源分析与管理岗位文职辅警应聘邮箱:weilieminggs@163.com
联系人:魏列明
联系电话:0931-5156660 13993193030
视频制作编辑岗位文职辅警应聘邮箱:gssongxiaoyuan@163.com
联系人:宋晓源
联系电话:0931-5156610 13919001408
(3)政治部宣传处文职辅警应聘邮箱:511936758@qq.com
联系人:王广平
联系电话:0931-5155269 15117185705
(4)刑事侦查局文职辅警应聘邮箱:xueshichang@126.com
联系人:薛世昌
联系电话:0931-5156361 13659411881
(5)警犬技术指导处文职辅警应聘邮箱
:928503935@qq.com
联系人:刘文涛
联系电话:0931-5752753、15293108088
(6)出入境管理局文职辅警应聘邮箱:13295297@qq.com
联系人:常 龙
联系电话:13669387711
(7)禁毒总队文职辅警应聘邮箱:sjq369@126.com
联系人:孙靖祺
联系电话:0931-5156267 13919340853
(8)警务保障部文职辅警应聘邮箱:36768679@qq.com
联系人:赵顺华
联系电话:0931-5155375 13893133693
2.资格审查
填报《甘肃省公安厅机关公开招聘文职辅警报名登记表》的应聘人员需参加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证明、资格证书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已与其他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应聘者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25日9:00至16:00
资格审查地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左家湾校区(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7月27日在甘肃公安网公布。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于7月29日9:00至12:00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左家湾校区资格审查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时间:2017年7月30日上午9:00至11:00
考试地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左家湾校区(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凡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笔试资格。
笔试成绩、各岗位成绩排名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8月 9日在甘肃公安网(http://www.gsgaw.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应聘者届时可登录查询。
(四)体检
体检工作于8月11日进行。按照各岗位聘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省公安厅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政审。
(六)聘用
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省公安厅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签订用工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人员待遇
此次招聘的文职辅警,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月薪(均为人民币)分别为:
(一)政治部宣传处、刑事侦查局、禁毒总队岗位人员为底薪1500元+绩效工资40元/天;
(二)警令部档案信息化岗位人员为底薪1600元+绩效工资40元/天;
(三)案事件管理指挥调度处指挥中心值班岗位人员为底薪1600元+绩效工资40元/天+值班工资100元/天;
(四)案事件管理指挥调度处信息化应用监督岗位人员为底薪2000元+绩效工资50元/天+值班工资100元/天;
(五)科技信通处机房环境设施维护岗位人员为底薪2000元+绩效工资100元/天+值班工资100元/天;
(六)科技信通处视频制作编辑管理岗位人员为底薪2000元+绩效工资80元/天+值班工资100元/天;
(七)科技信通处应用信息资源分析与管理岗位、出入境管理局数据库维护岗位人员为底薪3000元+绩效工资60元/天+值班工资100元/天;
(八)科技信通处数据库管理及备份、警犬技术指导处犬病防治岗位人员为底薪3000元+绩效工资100元/天+值班工资100元/天;
(九)警犬技术指导处犬病护理、警犬繁育训练岗位人员为底薪1500元+绩效工资70元/天+值班工资100元/天;
(十)警务保障部动力配电维护岗位人员为底薪2000元+绩效工资60元/天+值班工资150元/天;
以上岗位人员同时享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待遇。
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依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甘肃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 0931-5155217
监督电话:甘肃省公安厅机关纪委 0931-5155282
附件:
1.甘肃省公安厅拟招聘文职辅警岗位计划简表(第三季度).xls
2.报名登记表.xls
甘肃省公安厅
2017年7月14日
来源:甘肃省人社厅网站、甘肃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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