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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兰州新区这12处路段2月5日零时起开始抓拍违法行为

2018-02-05 一路我帮您16580

 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兰州新区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一期项目12处路段高清视频卡口已安装调试完毕,2月5日零时起正式启用秦忠快速路(31km+400m)等12处路段高清视频卡口。


以下4处视频监控为道路交通违法自动记录系统和视频监控。重点抓拍超速、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等。

1、秦忠快速路(31km+400m)

2、南绕城快速路与龙首山(经二路)交叉口以东300米(西部恐龙园南侧)

3、南绕城快速路与秦忠快速路立交桥向西200米

4、长江大道(纬十六路)与华山路(经十四路)交叉口以东200米

以下8个视频点位道路交通违法自动记录系统和视频监控。重点抓拍超速、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等。

1. 泾河街(纬二十二路)与华山路(经十四路)交叉口以东400米

2. 昆仑山大道(经十三路)与长江大道(纬十六路)交叉口以北400米

3. 昆仑山大道(经十三路)与秦川镇小横路村道交叉口以南800米

4. 北绕城快速路与经十五路交叉口以西300米

5. 201省道118km+300m(沙梁墩收费站以南2公里)

6. 201省道133km+200m(何家梁村以北电子磅秤处)

7. 祁连山大道(经七路)与泾河街(纬二十二路)交叉口以北200米

8. 黄河大道(纬一路)人行过街天桥,位于峨眉山(经九路)与兴隆山路(经十路)之间。

上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后,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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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罚款0元记0分 这种罚单一定要处理


细心的群众发现,交通违法时除了我们常见的记分罚款外,居然还有这样奇怪的罚单:罚款0元记0分!兰州交警提醒公众:罚0元、记0分的“警告”不是玩笑!警告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行政拘留五种。警告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中最轻的一种。兰州交警提醒您,罚0元记0分的违法记录必须要处理!这种违法和一般违法记录一样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否则将影响以后车驾管业务的办理。


哪些行为会收到“警告”罚单?

驾驶行为:1.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之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10%以下的;2.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3.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行人:行人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会被警告,处罚教育纠正后予以放行。


已批评教育,为何还要警告处罚?

交警现场纠违时已经批评教育,为什么还要警告处罚?其实警告与批评教育不同。警告是一种行政处罚,带有强制性,比批评教育更为严厉和规范;而批评教育是思想教育的一种常见形式,本身不带有强制性。两者的适用对象也不同,警告针对的是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批评教育针对的是个人的一般错误。


如何进行处理?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高速公路上一般会被电子警察抓拍,并被处以“警告”处罚后,驾驶人一定要及时前往交警部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处罚,开具“警告”处罚决定书,消除车辆的违法状态。

2.因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现场查获,批评教育后并现场开具“警告”处罚决定书,予以放行的,视为消除违法状态,无需再进行其他处置。 

来源:兰州日报

版权归原作者,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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