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要凭积分!杭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有变!
杭城部分一年级新生入学今后要凭积分了!
近日,杭州市教育局发布了《杭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文件表示,杭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很大程度上要看法定监护人的积分。
来源:视觉中国
杭州市区(以下简称市区)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符合市区义务教育就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小学一年级(以下简称入学),按本通知要求进行。
符合入学年龄且持有市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要求在市区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积分对象为以下两类儿童的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积分对象本人需持有居住证。
(一)已持有居住证,要求在市区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预计当年6月30日前能取得居住证,要求在市区入学的儿童。
适龄儿童本人在当年6月30日前无法取得居住证,其父母不需要申请居住证积分。适龄儿童本人在当年8月31日前取得居住证的,其父母不论是否申请居住证积分该儿童仍符合市区义务教育就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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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积分对象应提前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积分申请,申请时间截止当年4月15日(节假日除外,逾期申请的,积分不能用于其子女入学)。
2.申请积分时应递交如下材料:
(1)积分申请人的居住证;
(2)《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积分入学)》;
(3)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政策规定的其他材料。
3.之前因其他公共服务项目已申请居住证积分且仍有效的,只需提交《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积分入学)》。
1.区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受理积分入学申请后,分别转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评分。
2.积分申请受理2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登录“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服务网”、“新杭州人家园”微信公众号、警察叔叔APP等提供的应用服务平台,或者持居住证到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查询本人积分情况。
申请人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登录“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服务网”、“新杭州人家园”微信公众号、警察叔叔APP等提供的应用服务平台,或者持《居住证》向区(管委会)流动人口办申请核查,区(管委会)流动人口办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完成核查并出具核查结果。
申请人对核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市流动人口办申请复核,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市流动人口办应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
3.区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应在7月1日前将居住证积分信息交区教育行政部门。内容应包括积分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证总积分和各项目积分、积分申请日期、申请入学子女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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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否申请居住证积分,有子女要在市区入学的流动人口都应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下同)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xxbm.hzedu.gov.cn),为子女完成入学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居住地教育服务区(学区)学校(或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其他地点)进行信息核验。
1.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积分申请人居住证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符合条件申请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行录取排序。
2.父母双方申请积分的,取积分高(排序靠前)的一方。
3.居住证积分相同的,按以下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序先后位次。
(1)在本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的;
(2)社会保险积分高的;
(3)基础积分高的。
1.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上述方式确定的排序,按照就近(相对就近)的原则,依次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申请积分入学儿童的录取学校。
2.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对上述录取安排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申请人对录取安排有异议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如核实成立,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调整;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不接受安排的,视作放弃在市区申请入学。
3.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和招生实际,在完成积分入学安排后,统筹安排其他符合入学条件,完成入学报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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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积分入学”的标准涵盖哪些内容呢?滨江区是杭州最早试点“积分入学”的城区,其具体操作办法应该比较有参考价值。
在鹿姐姐的印象中,滨江区2015年8月底即确定了《杭州市滨江区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4月开始实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今年,该区参加子女积分入学申请的居住证持有人共648名,其中92对父母同时为一个孩子申请,取积分高者;有9对双胞胎子女,故实际申请积分入学的子女为565名。提交申请后,其中6人参加民办小学报名并已录取,1人户口迁入滨江区、28位家长持有引进人才等相关证件,已在第一阶段到学校报名确认,不再参加积分入学分配。
该区教育局依据《积分入学细则》规定,根据积分排名先后,对530名积分入学儿童,结合居住地址所在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统筹,依次安排入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按积分排名先后,优先安排居住地址所在学校,居住地址所在学校已满的,调配到其它周边学校。居住地址以窗口受理申请时的地址为准,临时更改无效。居住地址对应的学校参照《2019年滨江区公办中小学教育服务区的通知》 (滨教〔2019〕22号)。杭州市闻涛小学等6所第一阶段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不再安排积分入学。
所以,530名积分入学儿童最终被安排到了滨江区12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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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标准,滨江区采用的是《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
主要分基础分、加分和减分三项指标——
基础分:根据个人年龄、文化程度、专业职称、参保情况、房产情况、居住年限的不同给予相应的分值。比如,拥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流动人口可获得50分;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可获得90分。
加分:根据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捐献骨髓、参加志愿者服务等)、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给予相应的分值。例如,1年内在杭(市区)参加志愿者服务的流动人口,服务满20小时就可以获得2分。
减分:当出现刑事犯罪记录、行政拘留记录、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时,扣减相应分值。例如,5年内有被列入国家、浙江省及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失信行为,一次扣20分。
附#2019年滨江区居住证持有人
积分申请子女入学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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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哪些证件能参加积分管理吗?
答:目前持有原纸质《浙江省居住证》、新型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持证人仍然可享受原待遇,可以参加积分管理。纸质证件有效期满的,应及时申领新型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IC卡式证件有效期满的,应及时进行签注,防止因中断造成不便。今后法律、法规、规章对居住证申领条件有改变的,从其规定。
2、向哪里提出积分入学申请?
答:西兴、长河、浦沿街道办事服务中心和区行政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管理的申请受理、材料初审、材料传递等工作。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协助配合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审核工作。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申请参加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按照基本公共服务提供部门规定的时间,向居住地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或区行政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书面申请需提交《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申请人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向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后,请于2019年5月5日10:00——5月13日17:00,登陆《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xxbm.hzdeu.gov.cn),登记入学子女的报名信息。
3、参加积分入学申请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流动人口,需要提供子女在杭州市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和户口本(或出生证),父母双方在杭州市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和《流动人口登记表》,并提交申请一方: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房产情况、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等方面的原始材料(详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
注:除省社保需提供纸质证明外,其他主城区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核查,申请人无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流动人口登记表》可在居住地办证点受理窗口打印,需打印2018年8月31日至今在滨江区的居住登记记录。
4、申请子女积分入学有哪些基本条件?
答:参加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申请子女积分入学的,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父母双方及申请入学的子女持有在杭州市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
(2)父母双方于2018年8月31日前已在滨江区办理居住登记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3)子女年龄为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且具有接受正常普通教育能力;
(4)申请子女积分入学年级为小学一年级,其它年级入学按学籍管理办法,直接联系居住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5、对来不及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孩子,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受理积分入学申请?
答:在其它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如在积分入学受理期间,入学子女来不及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但在2019年8月31日入学前可以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可凭入学子女在2019年2月28日前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登记表》或父母《流动人口登记表》当中的附属儿童信息来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6、申请子女积分入学的大致程序是怎样的?
答:提交申请——审核材料——积分公示——安排学校——资格公示——手续办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4月15日—5月13日,家长向居住地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或区行政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材料(双休日除外);
(2) 5月5日10:00—5月13日17:00, 已受理积分入学申请的家长,在《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xxbm.hzedu.gov.cn)中登记入学子女的报名信息,选择报名就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若被民办学校录取后,公办学校的积分入学申请自动失效,不再分配到公办学校;
(3)6月14日,总积分和排名公示(详见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滨江发布”、“滨江教育发布”公众号发布,下同);
(4)6月21日,总积分和排名公布;
(5)7月8日,积分入学子女学校分配公示;
(6)7月13日-14日,积分入学子女到分配的学校报到,学校核验报名信息,并完成录取工作。
7、流动人口夫妻共同申请子女积分入学的,双方积分可否累加?
答:不可累加。流动人口夫妻共同申请子女积分入学,取夫妻积分排名高的一方。
8、教育局如何安排申请积分入学子女的入学?
答:区教育局对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学校分配原则是:学区积分、全区统筹。即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先后,结合流动人口居住情况及区域学校资源情况,安排入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具体规则如下:
(1)按积分高低就近安排到流动人口居住地所在的公办学校,若居住地所在学校学位已满的,统筹调剂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
(2)所有学校均按积分高低先安排本学区内的流动人口子女,再接受其他学校调剂的流动人口子女,直到满额;
(3)所有公办学校满额后,将安排到民办学校。
9、申请积分入学的子女如何到学校办理报名注册手续?
答:7月中旬,经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流动人口子女,由家长随带孩子、户口本和《预防接种卡》,到公示的分配学校核验报名信息,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学校审核符合就读条件的,发给《录取通知书》,安排就读并注册学籍。
因滨江区目前没有特殊教育学校,对无法接受正常普通教育能力的儿童,需回原籍就读。
10、哪些适龄儿童入学不用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答:就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滨江区内和按有关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不用参加积分入学,请在5月5日10:00至5月13日17:00登陆《杭州市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登记,并于6月22日至23日随带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报名的民办学校或居住地公办学校进行报名信息核验,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
(2)工作地为杭州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3)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杭州市区的学生;
(4)驻市区部队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11、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情形如何处理?
答:以虚假证明材料取得积分的,查实后取消积分资格或入学资格。
希望鹿姐姐整理出来的这些参考资料,对各位爸妈有用。
鹿姐姐荐读
综合自杭州教育发布、滨江区教育局官网
编辑/制作:沈蒙和 陈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