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浙江全省学校推迟开学
刚刚,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消息:
为切实阻断疫情向校园蔓延渠道,按照坚决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系统全方位落实“一级响应”的要求,我省决定推迟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各地各校开学时间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统筹安排,科学制订特殊时期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方案,根据不同年段、不同专业的情况创新教学方式,开展假期课业辅导,组织学生在家的学习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的模式开展远程教育教学活动和网上学习课程。任何地区、任何学校、任何学段不得提前开学或组织学生返校,也不得在开学之前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
最新疫情通报
2020年1月26日0-24时,浙江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24例,新增重症病例4例。其中:新增确诊病例中,温州市14例、湖州市2例、绍兴市1例、舟山市2例、金华市2例、衢州市2例、台州市1例;新增重症病例中,杭州市1例、嘉兴市1例、衢州市1例、丽水市1例。
截至1月26日24时,浙江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28例,重症病例18例(累计20例,其中2例已转轻症)。其中:确诊病例中,杭州市27例、宁波市13例、温州市32例、湖州市3例、嘉兴市8例、绍兴市6例、舟山市4例、金华市5例、衢州市5例、台州市22例、丽水市3例。重症病例中,杭州市2例、宁波市1例、温州市4例、嘉兴市3例、绍兴市2例、衢州市1例、台州市4例、丽水市1例。
目前,全省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3724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55人,尚有3521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闻链接
国务院办公厅27日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 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除了浙江,北京、上海、江苏、河南等地也相继发布学校延期开学公告。
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延期开学
北京市就疫情防控在1月26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称,北京大中小学幼儿园延迟开学,北京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同时表示,北京市各学校须一校一策,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学生学习,要特别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
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均不能在2月17日前开学
1月26日,上海市教委发布最新通知称,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均不能在市教委规定的开学时间(2月17日)前举行任何形式的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取消假期返校活动和寒托班。
根据《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20)7号)精神,各级各类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均不能在市教委规定的开学时间(2月17日)前举行任何形式的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取消假期返校活动和寒托班。
各区教育局要通知到每一所公、民办幼儿园,特别是准备提前开学的民办幼儿园,并确保通知到所有家长。所有托育机构暂缓到2月底开办。
苏州、无锡、南京等地延迟开学
1月26日,无锡、苏州、南京等地发布公告延迟开学。
无锡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由原定的2月10日暂延至2月17日;苏州学校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17日24时;南京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由原定的2月10日延至2月17日。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苏州实际,从即日起,实施以下措施:
1.各地各单位最大程度动员离苏人员不得提前返回苏州,本地人员做到减少流动。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时;学校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17日24时。涉及市民生活必需的行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超市、农贸市场等)及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除外。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对湖北等疫区来(返)苏人员,在车站、码头、国省道、高速公路口等一律依法进行检疫查验,并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措施。
3.凡有两周内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史的,必须主动到交通检疫点或居住社区居(村)委会进行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做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带好口罩,就近到发热门诊诊治。
4.镇、街道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必须组织工作人员、辖区民警、志愿者等主动上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要求,逐户排摸处置。
5.一律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已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一律不得参加聚餐。影剧院、娱乐休闲场所、网吧、浴室、足浴、棋牌等场所,一律全面停止营业。养老机构、护理机构等一律实施临时封闭管理。
6.关闭部分交通路口,对开放交通路口实施集中检疫查验,具体由市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公布。轨道及公交车等市内公共交通减少发车频次。
7.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等防控机制,严格排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8.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市民应减少出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出入公共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如对本通告有关内容有疑问,请拨打12345电话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和《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要求,经研究决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由原定的2月10日延至2月17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同时,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的线下培训班。
在延期开学期间,各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学生不离家、不返校,并指定班主任和专任教师通过电话、网络等各种方式做好学生的答疑、辅导,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各市属高校开学时间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处在湖北等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师生员工请等通知返校。
南京教育发布
2020年1月26日
全省学校推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1月27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紧急通知,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河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全省学校推迟开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严禁任何学校(含公办、民办)擅自提前开学,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返校。任何学校不得组织高三、初三年级学生提前补课。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根据疫情发展,科学研判,做好延迟开学预案,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
二、立即暂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所有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知。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将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培训机构,并做好监管工作。
三、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面向离校师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网络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特殊时期不离家、不返校。要“一校一策”研究制定延期开学期间工作举措,根据实际调整教学计划,提供网上学习课程,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并做好答疑和指导。
四、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省统考音乐和舞蹈类面试延期进行,具体开考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五、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原定于2020年2月份举办的系列双选活动推迟举办,具体举办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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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中国之声、无锡教育、苏州日报
编辑/制作:沈蒙和 戴欣怡
监制:王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