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情快递】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啦!!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按照《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和我市共青团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关于加强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民非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详见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含集体户口);
(4) 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3日后至1999年11月13日前出生);
(5)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专业水平;
(7)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6) 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 中共党员;
(2) 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管理等专业毕业证书的;
(3)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 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
(5) 持有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6) 持有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7) 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
(8) 持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1、考试报名、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2、网址:http://www.tjhrfz.com;
3、报名、缴费时间:11月13日9:00—11月19日18:00;
4、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90元(45/科,两门科目)
5、其它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在进行报名时,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对报名信息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相应调整或者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
(3)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17年11月13日—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到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河东区九经路25号)1号楼50号窗口办理减免考务费用。
四、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以及聘用的相关信息请登录网址http://www.tjhrfz.com查看。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匀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次考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范围以《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精编教材编委会编著,企业管理出版社2016年8月第一版)、《青少年社会工作》(陆士桢 王玥著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第3版)为准。
咨询电话:24214162、2331798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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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青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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