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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汽车革命

2014-04-04 卢朵宝 科技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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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卢朵宝,本文首发于 财经国家周刊(ennweekly)

 

  几十年来,未来学家们一直幻想汽车无需人驾驶。有人甚至说,汽车在计算机之前被发明是个错误,使汽车奴役了人类几十年。


  如今,无人驾驶汽车方兴未艾,这一“解放人类”的技术将在何时被大规模运用?这将给交通等领域带来怎样的革命?人类社会该如何做好准备?


  美国智库兰德公司日前发布报告对此作出解答。


无人驾驶世界”进入倒计时


  在题为《无人驾驶汽车技术:如何最大化实现其社会效益》的报告中,兰德公司认为,在十至十五年内,无人驾驶汽车将得到大规模应用,其技术保障是汽车的智能化。


  无人驾驶汽车的研究历史有三个阶段:


  1980到2003年的第一阶段,研究界对于如何实现无人驾驶汽车存在两个思路:


  一是针对路,通过自动化公路基础设施实现,


  二是针对车,通过汽车智能化实现;


  在2003到2007年的第二阶段,美国国防部先进项目研究局(DARPA)举行了三次无人驾驶汽车挑战赛,促进业界与学界的合作,使研究取得质的飞跃,确定了汽车智能化的方向;

 

  2007年之后是第三阶段,私营部门开始进入无人驾驶汽车研发。


  如今,在这一领域逐鹿的主要有三路人马。


  一类是IT企业,如谷歌和苹果。谷歌在2010年10月研发出全球第一辆无人驾驶汽车,并在2014年1月初宣布成立“开放汽车联盟”,其目标是将安卓操作系统引入车载系统。


  苹果于2013年发布iOS in the Car计划,期望将iOS7系统全面整合至汽车车载平台。第二类是车企,面对IT企业的跨界“入侵”,车企当然不愿放松对汽车的主导权。大部分车企都制订了上市时间表,比如尼桑和日产最近宣布将在2020年销售无人驾驶汽车。


  最后一类是电信运营企业。无人驾驶汽车的车车通信、车路通信是重要问题,3G/4G移动网络是重要的通信渠道之一,因此电信运营商也不愿放过在其中分一杯羹的机会。


“交通革命”影响未来城市格局


  无人驾驶汽车将是一场“交通革命”。


  麦肯锡全球研究所最新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在未来12项可能改变生活、企业与全球经济的颠覆性科技中,居于第六位的是“自动或半自动导航与驾驶交通工具(即无人驾驶汽车)”。


  零事故、零排放、零堵塞是无人驾驶汽车的终极目标,也是其被看好的主要原因。


  兰德公司报告指出,人工驾驶汽车具有很大的负外部性,一个司机驾驶汽车1万英里,除了己耗费的时间等成本外,单交通堵塞、事故等社会成本平均达1300美元。


  无人驾驶汽车将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无人驾驶汽车能极大减少交通事故率。


  司机失误是当前交通事故的主因,2011年,美国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占到交通事故总量的39%。


  无人驾驶汽车解放了人的双手,汽车的安全性也大大提升;


  其次,无人驾驶汽车可减少交通堵塞,这是因为它的运行效率高、交通事故少;


  再次,无人驾驶汽车将改善土地资源的使用,既然人们不用亲自驾车,那么就能忍受住地与工作地的通勤距离变长。


  这一方面可能会使郊区和远郊兴起,改善城市中心用地紧张局面;另一方面可使多人共享,降低个人汽车保有率,节省停车空间;最后,无人驾驶汽车可以节能,仅在加速和减速上就可省油4%-10%;此外,因事故减少,汽车重量可造得更轻,这既省油,又鼓励电能、生物能等新能源的应用。


  不过,一批之前在驾车上被边缘化的人,比如残疾人、老人和小孩,都能使用无人驾驶汽车,这可能使全社会的汽车行驶里程增加。


  无人驾驶汽车还可能抢走公共交通的生意,并使经营“事故经济”的交通保险等行业遭受冲击。


决策者面临“挑战”


  无人驾驶汽车的发展势头引起监管层的注意,并给决策者带来挑战。


  美国一些州及欧盟已经开始进行测试并制定关于无人驾驶汽车的初步法案。


  谷歌的无人驾驶汽车已安全行驶超过50万公里,欧盟已择定5座代表性城市,于2014年2月正式启动无人驾驶出租车示范项目。


  “对无人驾驶汽车的监管不宜过早。”兰德公司说,早期的监管可能落后于技术发展,过严的监管可能制约无人驾驶汽车,而且各地太早制定监管政策,不利于今后建立统一监管标准。


  报告认为,一旦无人驾驶汽车的表现与人工驾驶汽车的平均表现相当,监管层就应当放行,不应等到其技术达到完美状态再开闸上市。


  不过,兰德公司报告指出,决策者应对无人驾驶汽车带来的挑战未雨绸缪。


  一是在事故责任方面。如果无人驾驶汽车的每件事故都归咎于汽车商,则打击厂商研发的积极性,监管层在事故责任认定方面应有所权衡;


  二是技术标准方面,随着无人驾驶竞争的愈发激烈,采用统一的研发和使用标准变得越来越必要;


  三是交通法规方面,既然人已经从方向盘上解放,那么诸如在行驶过程中不许打手机等法规应逐步废除;


  四是隐私保护方面,无人驾驶汽车将产生大量隐私数据,比如人的行踪等,监管层应做好隐私保护工作。


  此外,报告还认为,这是发展中国家的“弯道超车”机会,就像移动网络技术使它们跳过固定电话直接进入手机时代一样。


  相比在传统汽车制造上的追赶,发展中国家在无人驾驶汽车技术领域取得突破的机会更大。毕竟,这对所有国家来说都是一个全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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