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的时、命、运
关注科技杂谈,洞析科技大事
中国通信行业影响力最大的自媒体
文 / 二娃,作者QQ:454093198
虚拟运营商近期已成为通信互联网界的热门话题,对其前途发展的观点亦大致分为两派,一派乐观看好,一派冷然看衰。本人小谈下关于虚拟运营商之“时、命、运”的看法,不妥及错漏之处,供诸君一笑耳。
一、虚拟运营商之“时”:
北宋宰相吕蒙正的《命运赋》讲到:天不得时,日月无光,地不得时,万物不长,水不得时,风波不作,人不得时,运限不通。历史已经反复证明:顺应时代,把握时机者,其顺风借力之势必可让成功机会大增;逆风飞翔,有时不光折断翅膀,还包括头颈。诸如中国移动、诺基亚、苹果等,无不见证了时代所带来的潮起潮落。虚拟运营商的产生,从监管者角度来说,应该是希望产生“鲶鱼效应”,为通信运营行业引入新鲜血液、新机制,以激活新思维、新模式。从时机上讲,个人感觉似乎早了一点,原因分为2个层面:
1、从基础运营商的角度:虽然微信等OTT业务已让三大运营商的短信、彩信业务被严重分流,但还没到彻底被颠覆的地步,目前电信、联通虽已开始与各虚拟运营商展开合作,但存量客户最大的“土豪动”还主要处于冷眼观望状态,至少说明基础运营商对于“合作”这个事情的支配度、灵活性还是较大,更愿意把突破困境的筹码压在自身建设、体制优化等方面,使得虚拟运营商提供的“合作”跳不开“锦上添花”的层面,很难做到当年湘军支援八旗军平长毛之乱那般的“雪中送炭”。
2、从用户的角度:虽然基础运营商已不能充分自如地掌控客户对业务应用的忠诚度,但基础运营商的销售渠道、客户服务机制等成体系的外在形象已在用户心目中留下了很有价值的沉淀。部分虚拟运营商之前或许作为合作方已与基础运营商合作共营过业务,但基本都完全置身幕后,使其错过了在用户面前混个“面熟”、“耳详”的机会,也缺少了提前预热市场知名度的铺垫。
二、虚拟运营商之“命”:
命是静态的,决定于先天,就如一辆汽车出厂时的状况,配置、性能已固定。根据现有政策,虚拟运营商只能租用基础运营商提供的网络资源,先天缺乏可自主运作的硬件条件,导致只能全力发展、突破软件方面。虚拟运营商从整体上看,数量众多,规模不小,且有些虚拟运营商在原先行业内已做成了标杆,还有些已具备了长期和基础运营商合作的经验,在软件上可以说具备了一定的运营经验,并有民营经济相对灵活机动的优势。但虚拟运营商之间本身也存在激烈的竞争关系,如果彼此在竞争中不对各自优势进行互补,以完善本群体的综合实力,则也会造成同类业务市场抢夺、价格战等低水平的恶性竞争,给本群体带来整体性的不良影响。正面来看,可以像水浒中梁山一百单八条好汉,各显神通、替天行道;反面来看,也会成三国里的几十路“反董卓”联军,各怀算盘最终兵败虎牢关。
三、虚拟运营商之“运”:
“运”是动态的,属于后天形成,就像汽车所行驶的公路,公路状况及质量也是影响行驶情况的关键因素。从政策上讲,国务院和工信部先后发布文件,明确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形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此为占得“天时”。但目前基础运营商暂未大规模地推行与虚拟运营商的全面合作,此“地利”尚未占尽。通信行业用户对于使用虚拟运营商业务的热情还未点燃,更谈不上“人和”。
伟大的改革开放设计师说过“摸着石头过河”的话。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每次时代的变革,有先驱者的倒下,才会有后继者的崛起。大浪淘沙始见金,凡是努力咬牙、真心实意愿意共同做好、做大这个市场的虚拟运营商,应会得到强者运强的眷顾。天时、地利、人和等条件,在驶过崎岖泥泞的山道后终将步入较为平稳的大道,个人觉得这是时代的必然,也是历史的选择。
最后引用命运赋的一段话作为结尾:此及时也,命也,运也,嗟呼!人生在世,富贵不可尽用,贫贱不可尽欺,此及天理循环,周而复始也。
欢迎大家加入科技杂谈菁英汇,交流思想、分享信息。仅限行业商端人士参与。参与方式:添加微信号:ennwangyunhui,并注明“申请入群”+所在单位+职务+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微信号码+手机号码),科技杂谈通过审核后,会添加入群。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科技杂谈授权刊登。
转载必须注明作者与科技杂谈,侵权必究。
科技杂谈文章,均同步发布于犀牛财经网。
已入驻搜狐新闻客户端,网易阅读客户端。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直达犀牛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