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好产品有什么必备特征?【刘春泉专栏-6】
文 / 刘春泉,作者系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本文来自作者《上市公司知识产权》系列文章,作者新浪微博为:@刘春泉律师
微信抢红包不过是个应景的小产品,一分钱没花,一天就能新增500万用户,同期新浪微博红包,支付宝红包不免相形见绌,更难得的是掀起了舆论热点,在普及移动端微信支付方面,大大增强了腾讯抗衡阿里巴巴的信心。
如果再大一点格局来看,十年前在全社会普遍苦恼诚信欠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时候,支付宝这样一个资金托管的产品有效解决了用户对电子商务诚信的需求,帮助阿里巴巴成为中国电子商务的领头羊。苹果公司的IPhone手机,众所周知被认为是重新发明了手机了,真的是改变了世界。
大概没有一个企业不希望设计出这样惊世绝伦的好产品。但这些好产品是否一开始就被认出来是衔玉而诞的明星产品呢?并非如此。虽然乔布斯重新发明了手机,但最早做出触屏手机的是摩托罗拉,这一点有点像柯达发明了第一台数码相机,最终自己也被数码技术断送了胶卷帝国的美梦。虽然今天互联网时代都讲求先发优势,但做成最好产品的,历史上却往往并非创新急先锋。至于很多企业自以为很好的产品,市场却不买账,也是几乎所有企业都或多或少有过的经验教训。
那么,互联网好产品有没有一些可以识别的基本特征呢?
最近我在与业界朋友交流中提出“一切产品都是人与人的关系”的观点(这个观点也可以适用于实验室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科技成果)。一个好产品,首先是个好创意,让人眼前一亮。但让“谁”眼前一亮,则不好说,也可能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oneman’smeatisanotherman’spoison),所以当《爸爸去哪儿》走红,上海文广内部有人反馈说之前也提过类似选题建议,这实在也不足为奇。看看今天全国媒体的评论节目,都是一些熟面孔,采购影视剧的买手,也自以为了解观众的需求,非明星不肯出高价,但市场真的如这些精英所预料分析的吗?如果时间倒流,如果苹果手机的创意让如日中天的摩托罗拉和诺基亚的高层开会讨论,会让他们眼前亮吗?不是我们要否认专业人士的价值和素养,但产品最终还是人的问题,人的可变性很大,人性很复杂,事后诸葛亮都好做,事前如何有独到眼光,这才具有探讨的价值。
好产品的第二个特征是不能有胎里带来的瑕疵。产品细节方面要尽量避免瑕疵,也可能很难完全避免,但产品不能有无法避免的基因性质的瑕疵。比如分众无线的手机顶告业务虽然也很赚钱,但一旦置于媒体曝光之下,一击致命,回天乏力的结局就已经无可挽回。
好产品的第三个特征才是用户体验好。所有产品都要满足需求,否则就没有市场。好产品不仅是满足需求,还要美,简单,一学就会,最好是无师自通。儿童玩IPad都不需要教,这才是顶级好产品。
研发产品,发现需求是凡品,创造需求才是上品。好产品也要有好机遇,运气和大势等因素也不可忽视,因此,具备这些条件,还只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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