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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被撞飞竟然负全责?只因这条规定!

2018-03-08 高德地图

“弱者”一定有理?未必。近日一辆电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倒,交警就判了电动车的全责。

2月27日,临安交警在处理一起电动车 闯红灯 逆行与轿车相撞致骑车人受伤事故时,开出了2018年首张电动车车主负全责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该电动车车主不仅要负责自身的医药费用,同时还要承担对方车辆的车损修理费用。

事件回顾

当日16时35分许,一电动车驾驶人沿农林大路由南往北行驶至钱王大街路口,无视红灯继续行驶,与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的灰色轿车相撞,导致电动车车主受伤,两车均有车损。

双方争执无果,轿车驾驶人报警求助。

临安交警到场后详细询问两名当事人的事故发生原因,并通过合成指挥中心调取路口监控查看,监控视频记录下了整个事故发生的全过程,电动车闯红灯的行为已是板上钉钉

经交警鉴定,电动车车主未按信号灯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轿车车主无责。

交规处理的进步

类似的案例在去年也曾发生。浙江(仍然实在浙江)临海一老人骑电动车闯红灯被一辆奔驰车撞倒,老人手臂骨折但无生命危险。司机将老人送医,垫付1500元钱,奔驰车修理费7000元。交警认定,由于电动车驾驶员未遵守信号灯通行,造成交通事故,负全责。伤者不但医药费要自己负责,还要负责轿车修理费。最后,电动车驾驶员家属主动归还1500元医疗费,车主也只收了2500元修理费。

“我弱我有理”不能成为挡箭牌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于是,这条规定便成为了某些人的挡箭牌,无视交通法规。

有了“电动车负全责”的案例,可以说是交规处理的进步。而这也在告诉那些目无法纪的行人及非机动车,只要在道路上通行,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都应遵守规矩,各行其道,凌驾于交通法规之上的行为都是不能被允许的。


超过此限制的非机动车就成为了机动车

此外,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的描述,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只要有一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则 51 27906 51 14443 0 0 4737 0 0:00:05 0:00:03 0:00:02 4738应视为非机动车。在路上行驶的相当多的电动车,或许早已超出了标准甚至不止一条,所以这些电动车也根本就不能被算作“非机动车”了。一旦这些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则应按机动车事故规定来处理。如此一来,“弱者”的挡箭牌也怕是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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