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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71家(次)国控重点企业严重超标,污水厂占比近六成
环保面前,没有旁观者
4月17日,环境部公布了2017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严重超标和处罚情况,去年四个季度共171家(次)国控重点企业严重超标被处罚,涉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新疆等全国22省(市区)。
环境部表示,严重超标企业的处罚情况,可查阅企业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网站“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企业超标排放违法行为。
澎湃新闻注意到,被处罚的企业中,有被按日计罚上百万元,例如,辽宁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按日连续处罚320万元,内蒙古包头市加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罚款24.7022万元,按日连续处罚707.7324万元。
去年严重超标的国控重点企业中,共有102家(次)污水处理厂,在所有类型企业中占比近六成,并且,由于污水处理厂的整改工期较长,截至目前被处罚的多数污水处理厂还未完成整改。
环境部表示,列入2017年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应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向社会公开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来源:澎湃新闻